朋友的丰满人妻hd三级动画,色久悠悠婷婷综合在线亚洲 ,欧美牲交黑粗硬大,欧美性欧美巨大黑白大战

咨詢
Q

老師請問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和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區別在哪里呀

2021-08-27 13:50
答疑老師

齊紅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財稅講師

免費咨詢老師(3分鐘內極速解答)
2021-08-27 13:51

一、增值稅對視同銷售的規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對視同銷售的規定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解讀: 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范的是貨物的視同銷售,且視同銷售的主體對象是單位、個體工商戶,不含自然人個人。 2.非同一縣(市)的同一單位內部機構之間為了銷售目的而轉移貨物(如貨物在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轉移,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轉移),即使貨物所有權未發生轉移,也屬于視同銷售; 3.上述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委托代銷和受托代銷,貨物所有權未轉移給受托方,但規定都屬于視同銷售; 4.上述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第四至第八種業務行為,貨物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 5.視同銷售的行為范圍較寬廣,但是不含勞務。 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十四條對視同銷售的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 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讀: 1.財稅[2016]36號附件1規范的是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視同銷售行為,且視同銷售的主體對象是單位、個體工商戶,不含自然人個人; 2.規定視同銷售的例外情況,即無償向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提供服務,向以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不屬于視同銷售; 3.有兜底性規定(即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財稅[2016]36號文件的視同銷售的適用主體對象不含個人,也就是說個人發生上述行為不屬于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視同銷售的對象包含貨物、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包含全面,范圍廣。但服務的視同銷售規定了例外情況。 二、企業所得稅對視同銷售的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對實施條例規定的視同銷售做了細化性的規定: 一、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一)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 (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二)用于交際應酬; (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對外捐贈;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解讀: 1.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范的是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財產含)的視同銷售行為,且視同銷售的主體對象是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個人; 2. 視同銷售行為限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 3.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視同銷售的勞務,是廣義的概念,指增值稅的加工修了修改勞務和營改增的服務。 4.視同銷售不含委托代銷和受托代銷、不含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不含企業內部改變資產用途,即資產所有權未發生轉移不視同銷售。 企業所得稅規定視同銷售的范圍雖有不同,增加了勞務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視同銷售的規定,但總體上窄于增值稅。 三、個人所得稅對視同銷售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第十六條規定個人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財產用于捐贈、償債、贊助、投資等用途的,應當視同轉讓財產并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咨詢
相關問題討論
一、增值稅對視同銷售的規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對視同銷售的規定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解讀: 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范的是貨物的視同銷售,且視同銷售的主體對象是單位、個體工商戶,不含自然人個人。 2.非同一縣(市)的同一單位內部機構之間為了銷售目的而轉移貨物(如貨物在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轉移,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轉移),即使貨物所有權未發生轉移,也屬于視同銷售; 3.上述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委托代銷和受托代銷,貨物所有權未轉移給受托方,但規定都屬于視同銷售; 4.上述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第四至第八種業務行為,貨物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 5.視同銷售的行為范圍較寬廣,但是不含勞務。 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十四條對視同銷售的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 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讀: 1.財稅[2016]36號附件1規范的是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視同銷售行為,且視同銷售的主體對象是單位、個體工商戶,不含自然人個人; 2.規定視同銷售的例外情況,即無償向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提供服務,向以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不屬于視同銷售; 3.有兜底性規定(即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財稅[2016]36號文件的視同銷售的適用主體對象不含個人,也就是說個人發生上述行為不屬于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視同銷售的對象包含貨物、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包含全面,范圍廣。但服務的視同銷售規定了例外情況。 二、企業所得稅對視同銷售的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對實施條例規定的視同銷售做了細化性的規定: 一、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一)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 (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二)用于交際應酬; (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對外捐贈;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解讀: 1.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范的是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財產含)的視同銷售行為,且視同銷售的主體對象是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個人; 2. 視同銷售行為限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 3.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視同銷售的勞務,是廣義的概念,指增值稅的加工修了修改勞務和營改增的服務。 4.視同銷售不含委托代銷和受托代銷、不含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不含企業內部改變資產用途,即資產所有權未發生轉移不視同銷售。 企業所得稅規定視同銷售的范圍雖有不同,增加了勞務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視同銷售的規定,但總體上窄于增值稅。 三、個人所得稅對視同銷售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第十六條規定個人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財產用于捐贈、償債、贊助、投資等用途的,應當視同轉讓財產并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021-08-27
一、增值稅對視同銷售的規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對視同銷售的規定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解讀: 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范的是貨物的視同銷售,且視同銷售的主體對象是單位、個體工商戶,不含自然人個人。 2.非同一縣(市)的同一單位內部機構之間為了銷售目的而轉移貨物(如貨物在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轉移,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轉移),即使貨物所有權未發生轉移,也屬于視同銷售; 3.上述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委托代銷和受托代銷,貨物所有權未轉移給受托方,但規定都屬于視同銷售; 4.上述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第四至第八種業務行為,貨物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 5.視同銷售的行為范圍較寬廣,但是不含勞務。 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十四條對視同銷售的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 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讀: 1.財稅[2016]36號附件1規范的是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視同銷售行為,且視同銷售的主體對象是單位、個體工商戶,不含自然人個人; 2.規定視同銷售的例外情況,即無償向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提供服務,向以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不屬于視同銷售; 3.有兜底性規定(即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財稅[2016]36號文件的視同銷售的適用主體對象不含個人,也就是說個人發生上述行為不屬于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視同銷售的對象包含貨物、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包含全面,范圍廣。但服務的視同銷售規定了例外情況。 二、企業所得稅對視同銷售的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對實施條例規定的視同銷售做了細化性的規定: 一、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一)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 (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二)用于交際應酬; (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對外捐贈;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解讀: 1.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范的是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財產含)的視同銷售行為,且視同銷售的主體對象是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個人; 2. 視同銷售行為限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 3.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視同銷售的勞務,是廣義的概念,指增值稅的加工修了修改勞務和營改增的服務。 4.視同銷售不含委托代銷和受托代銷、不含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不含企業內部改變資產用途,即資產所有權未發生轉移不視同銷售。 企業所得稅規定視同銷售的范圍雖有不同,增加了勞務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視同銷售的規定,但總體上窄于增值稅。
2021-07-25
您好,同學,1.對視同銷售行為界定的依據不同 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貨物有自產的,委托加工的,購買的,而企業所得稅主要對自產的產品才視同銷售,與貨物的來源無關。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對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的規定,可歸納為:(1)將貨物(有形動產)用于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開發、職工福利、個人消費等非生產性用途,要考慮貨物的來源,如果貨物是外購的,為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行為,需要將進項稅額轉出;如果貨物是自產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則視同銷售行為。(2)將貨物用于投資、償債、捐贈、利潤分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包括總公司將貨物移送分公司銷售等,無論貨物的來源如何,均為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行為。 2.所得稅和增值稅核算的范圍和方法不同 增值稅視同銷售的貨物是特定的八種視同銷售貨物的具體行為,此外的均不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行為;而新企業所得稅法則規定了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都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而將自產的貨物、勞務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不再列入視同銷售,不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這里的貨物包括外購、委托加工和自產的貨物,如用外購貨物用于交際應酬或職工福利,增值稅是進項稅額轉出,企業所得稅則視同銷售,并計入“業務招待費”或“職工福利費”,按規定比例扣除。可以看出對外捐贈貨物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方面的處理差異:(1)增值稅根據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額。(2)所得稅在年終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進行納稅調整,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和視同銷售成本。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如果超過,則超過部分不能稅前扣除,需納稅調整。如某企業將自產的產品貨車投入基本建設中,并沒有出售。根據上述規定,該業務不確認收入,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發生上述業務時不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3.所有權是否轉移是關鍵 在增值稅視同銷售的幾種情形中不一定都要求貨物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如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的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銷售代銷貨物,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兩機構實行統一核算)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用于非應稅項目等所有權未發生轉移的情形均需作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而國稅函[2008]828號文第一條明確規定:“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臵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臵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由此可見,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要求資產的所有權必須發生轉移,如果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則不能視同銷售,所以,資產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是判斷是否需進行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的重要標志。
2021-08-02
同學你好 1;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是需要確認收入額 2;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售是需要確認銷項稅額 3;消費稅視同銷售是需要確認應交稅費一應交消費稅金額
2020-08-26
您好,是的,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是有區別的,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024-01-03
相關問題
相關資訊

熱門問答 更多>

領取會員

親愛的學員你好,微信掃碼加老師領取會員賬號,免費學習課程及提問!

微信掃碼加老師開通會員

在線提問累計解決68456個問題

齊紅老師 | 官方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親愛的學員你好,我是來自快賬的齊紅老師,很高興為你服務,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助你的嗎?

您的問題已提交成功,老師正在解答~

微信掃描下方的小程序碼,可方便地進行更多提問!

會計問小程序

該手機號碼已注冊,可微信掃描下方的小程序進行提問
會計問小程序
會計問小程序
×
主站蜘蛛池模板: 喀喇沁旗| 花莲县| 云梦县| 珠海市| 周宁县| 新乐市| 河南省| 三台县| 会同县| 岐山县| 苏尼特左旗| 泰和县| 衡山县| 河源市| 武功县| 客服| 闵行区| 茌平县| 金溪县| 永新县| 南昌县| 四平市| 和顺县| 平潭县| 靖江市| 建德市| 灵台县| 石泉县| 延安市| 易门县| 新晃| 海原县| 墨脱县| 崇州市| 屯昌县| 鄄城县| 肥乡县| 江达县| 石渠县| 肇庆市| 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