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用計入工資,直接報銷,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差旅津中,金額沒有限制
以下屬于不征稅的有()a獨生子女補貼,B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C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D托兒補助費。多選題應該選哪幾個呢?老師?
像我們工資表上的有職務講師,學歷津貼,還有通訊費補貼,交通費補貼,誤餐補助,像一些降溫費,取暖費,還有出差的一些會議補助,這些都要列支到工資表上嗎,我主要是想問的這些都算個稅的收入嗎?另外我想問一下,誤餐補助是不是可以不列到個稅的收入中?
差旅津貼和誤餐補助 蘇州大市是在多少的標準以下 是可以不計入工資核算的呢
有一個勞動合同:它的工資規定如下:1、按4.5萬元/年采取包干制,包括工資、補助、“五險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2、根據崗位職責、工作業績以及出勤等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由所在部門在年底按6000元/年的績效獎金標準進行考核,并按考核結果予以發放。 想問一下:這個按4.5萬/年采取包干制,是每年所有的福利待遇都在4.5萬元里嗎,那這樣的話每月自己基本可以領到手里的大約多少錢呢? 有五險一金的,一金說是最高比例
餐費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固定與工資一起發放,符合國稅函[2009]3號一條工資相關要求的,可以作為工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而不計入福利費的額度內。 財企[2009]242號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請問老師單位是與工資一同發放的,但是沒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