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沖減多計提的工資就行了
假設2019年12月的一筆費用 在2020年1月份才收到發票 然后在2019年12月做暫估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到2020年1月發票到的時候 又做一筆相同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那要沖掉2019年12月份那筆暫估 是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職工薪酬(全部紅字)嗎?
去年1月份收到失業保險發票,誤把個人部分全部計入到應付職工薪酬,2月份直接調賬:借 其他應收-保險 貸 管理費用,導致現在賬面管理費用與應付職工薪酬不一致,如何做調整?
老師,工資我們是計入到借:生產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是當月扣當月的,是:借:管理費用(單位)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發工資的時候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收款 銀行存款。這樣做對嗎?如果把扣的社保計入到借應付職工薪酬 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去年社保計入到的管理費用如何調整呢
參保這個分錄來: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 次月發放工資時 (但是發工資的時候沒交社保,1月份社保9月份才交,怎么做賬?)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4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老師,我們公司是新參保單位。像失業保險我這個月初去開戶,已經將職工參保進去了。前兩天失業保險已經扣費,單位和個人部分的失業保險已經從基本戶扣費了。那我這個月怎么做賬?單位部分先計提再發放?參保的這兩個人都是管理部門的,那我做賬,單位部分,計提和發放做在一筆憑證上,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再接著做發放的,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貸:銀行存款。個人部分的失業保險,是在下個月發4月份工資的時候從工資里面扣,那我這個月做賬是直接做,借: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貸:銀行存款。下個月發4月工資,再在發工資的那筆賬務里面做,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貸:銀行存款。是這樣子做這種業務的賬務處理嗎?
工業制造企業,計提工資時不同部門的工資需要按工時分配分開做工資表嗎?
尚未做匯算清繳,發現24年有一筆30多萬的免增值稅收入未入賬,現在補做,是調整第四季度報表和增值稅申報表,補四季度印花稅和水利建設基金,匯算清繳按調整后的報表填報嗎?發票2025年5月才會開出,2024年增值稅報表填入未開票收入,2開票當月沖回放到開票收入,是這樣嗎?
老師,請問我的固定資產去年購買100萬,每年會計上折舊是20萬,去年我是一次性折舊的,今年匯算清繳需要調增了,我需要調增多少,以后每年都需要調增多少?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交印花稅嘛?
請問老師這個分錄怎么寫
剛入職 一家消防工程公司 他們家還有一家門窗公司 前期會計一直放在一起記賬 門窗廠發生的業務記往來 消防正常記主營業務收入 后期會計把門窗廠的業務直接記到了消防的主營業務收入 這樣可以嗎 我應該按照哪個做
老師付的車險怎么做分錄,能做一下嗎
老師,就是員工墊付的貨款,報銷的時候填付款申請單還是費用報銷單
請問一般納稅人光伏發電賣電公司,缺成本票了,現在開進材料票來怎么做分錄
老師您好,請問收到保險公司的退費怎么做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