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的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1、當企業收到受托加工物資時: 可以不作會計處理,但對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資,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2、實際加工時: 借:生產成本 貸:制造費用 等 3、完工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貸:生產成本 4、交付完工物資時: 借:應收帳款 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同時,結轉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 貸:庫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備查簿上登記交還的受托加工物資
我看書上寫: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該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分錄是這樣寫的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為什么這樣寫呢?
我看書上寫: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該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分錄是這樣寫的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為什么這樣寫呢?
委托加工物資涉及消費稅,分成連續加工和直接銷售,計入應交稅費或成本,可是對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好像不太一樣,求老師幫我區分一下
委托加工物資涉及消費稅,分成連續加工和直接銷售,計入應交稅費或成本,可是對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好像不太一樣,求老師幫我區分一下
拜托老師寫下完整的分錄,這個問題一直困擾我,1,收回委托加工物資直接銷售的,受托方已交代繳消費稅。2,收回委托加工物資連續應稅的,受托方已代繳的消費稅,3,直接銷售產品的消費稅。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
老師,本月銷項稅額小于可抵扣進項稅額,老板問我如果多開幾百萬銷項票,會不會影響企業所得稅,缺不缺成本票,這個是得怎么算啊,有點蒙,麻煩提供一下思路謝謝
比例稅率是也叫從價定率吧?
農業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繳納哪一些稅,拿到營業執照后辦理哪些事?
公司購進雞蛋再進行銷售,免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嗎?
委托加工 1、采購時: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2、發料時:借:委托外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3、結算時:借:委托外加工物資 應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4、收回外加工物質入庫時:借:庫存商品 貸 :委托外加工物資
不是不是,我是說消費稅的處理。如果連續加工,對于委托方受托方都是計入成本還是應交稅費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繼續加工非應稅消費品——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委托方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沒懂,我的意思是連續加工,受托方怎么做分錄,委托方怎么做分錄。直接出售呢?
委托方收回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銷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 2. 收取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繳納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