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年收入不超過3.6萬就是三個點
中國公民楊某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3萬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計算,計算2019年1月至四月個月的,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
小李2018年入職,2019年每月稅后工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一對雙胞胎兒女正在讀小學,每月花費5000元,則2019年1月份應當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 A、 603.09元 B、 572.16元 C、 585元 D、 615元 解析:?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累計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速算扣除數)÷(1-稅率)=(30000–5000-4500-2000)÷(1-3%)=19072.16元。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19072.16×3%=572.16元 我一直以為應該是(30000–5000-4500-2000)=18500 18500 屬于“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用18500*20%-1410 為什么不是這么計算的呢?
A戴教授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4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的情況。請計算前3個月各月應預扣預繳稅額和全年累計預扣預繳額。
案例假設小李每月工資收入30000元,“三險一金”加總為4500元,還能享有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計算小李2019年1月至12月的預扣預繳稅額。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x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稅率表級數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1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3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23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
某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1至3月應發工資均為30000元,4月應發工資5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三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各月應預扣預繳稅額:
納稅總額問題,像24年1月申報23年第四季度申報產生的稅金,還有匯算清繳稅金這些。
老師,我們公司代勞務人員開具的勞務費發票,稅務代開時繳納的增值稅和附加稅可以走公司報銷嗎,用什么做記賬憑證呢
今年匯算清繳發現有誤遺漏,想在更正24年最后一個季度財務報表和企業所得稅預繳表可以更正的嘛
請問給電影院裝修,電影院用電影票抵裝修款,這種賬務怎么處理?電影院還不給開發票。
個體工商戶有做老板的工資,匯算清繳這部分工資需要調增嗎
老師,請問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5月份之前我們取得了本該去年取得的一些發票,但是現在4月份了,做賬是做到24年度還是做到25年4月呢,如果做到24年賬已經結了,再反結賬回去嗎,如果做到25年4月,怎么能更好的區分哪些要算進24年,哪些要算到25年里呢
有些其他問題,不能收,請問勞務公司是否可以代收
老師我填寫納稅調整項目的明細表,老師三資產類調整項目的其他是從哪里取的數,
老師好,我想問一下,23年有100的成本票,當時對方給我們開票了,但是一直沒給,而且當時稅務局系統也無法查詢每年的成本票金額,今天這100萬的發票才給我,我只能入到2025年了,但是這樣的話收入會比成本少,是25年那邊才給的發票,所以24年壓根不知道這部分發票,肯定沒調整啊,而且稅務局里查詢25年收到的成本發票也會比我手里的成本金額小,這種情況要怎么辦呢
為什么輔導期公司第一個月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嗎,要全額交稅呢?
他這個一個月就有三萬了 年收入肯定超過3.6萬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