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納稅人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時,應按照《增值稅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1.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不做賬務處理,建議做輔助賬; 2.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3.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另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不做賬務處理,建議做輔助賬。 加計抵減輔助賬(僅供參考,無強制要求) 【案例1】(以下案例素材來自廣東稅務資料) 某A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從事法律咨詢,符合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條件并已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2019年4月所屬期無加計抵減期末余額,5月所屬期銷項稅額50萬元,進項稅額20萬元,本期沒有進項轉出。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500,000-200,000=300,000元 加計抵減本期發生額=200,000×10%=20,000元 加計抵減本期可抵減額=0%2B20,000-0=20,000元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300,000元,因此,加計抵減本期實際抵減額=20,000元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本期實際抵減額=500,000-200,000-20,000=280,000元 【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00,000 貸:銀行存款 280,000 其他收益 20,000
適用了加計抵減10%政策的一般納稅人每月申報增值稅時要怎么做分錄?
適用了加計抵減10%政策的一般納稅人每月申報增值稅時要怎么做分錄?
請問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10%的政策,本月申報增值稅,抵減前的應納稅額是0,請問本月的加計抵減額還需要填進主表嗎?
一般納稅人每月申報增值稅,當應交增值稅大于0時,會計分錄是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對嗎?那如果公司是適用加計抵減10%政策的,申報時的應交增值稅是用加計抵減額抵減掉的了,那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10%政策,這個月的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和加計抵減額的和,所以這個月不用繳納增值稅,請問這個月用來抵減銷項稅額的這部分加計抵減額需要做分錄嗎?
老師那這中情況究竟按啥分啊,按外賬分沒錢分啊股東分紅內賬按內賬分,外賬按外賬分怎么分啊,比如收入100萬,按外賬凈利潤20萬,按內賬凈利潤只有10萬(因為外賬固定資產折舊了,內賬固定資產一次算支出了),按外賬分,也沒錢分,因為買了固定資產,折舊了,算的費用少啊
本單位小企業,23年有研發費用,然后匯算清繳的時候可以加計扣除。24年的時候沒有這個費用,但是匯算清繳的表默認灰色有勾選,然后這個表一定要填數字,全部0也不行,也不能提交申報。這是怎么回事。
股東分紅內賬按內賬分,外賬按外賬分怎么分啊,比如收入100萬,按外賬凈利潤20萬,按內賬凈利潤只有10萬(因為外賬固定資產折舊了,內賬固定資產一次算支出了),按外賬分,也沒錢分,因為買了固定資產,折舊了,算的費用少啊
老師,股東按內賬利潤分紅還是按外賬利潤分紅,
8月8日,發放上月工資774941.30元,其中代扣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38365.8元、住房公積金44508元;代扣個人所得稅9215.73元,銀行實付上月工資682851.77元。
非全日制是按照勞務報酬還是正常薪資報個人所得稅
老師就是第一年虧損了匯算清繳申報了第二年還沒申報匯算清繳那第三年可以彌補第一年虧損嗎
老師第三年可以彌補第一年的虧損嗎
老師就是填企業所得稅季報表我第一年第二年虧損今年盈利24萬直接彌補虧損唄在表上
某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從事汽車修理服務,2023年6月取科修理服務收入額(價稅合并定價)25.75萬元,銷售汽車零部件獲得收入3580元,均開普通發票,當月購入修理用配件5000元,取補普通發票,請計算其當月應納地值稅。
這是繳納時的分錄吧
我是問申報時的
同學好申報的時候我們沒有分錄就是正常報稅用的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