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按照實際開,明細就是×××技術轉讓
企業出售固定資產和技術轉讓,還沒開發票,對方付款應該寫什么明細呢
技術轉讓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應該怎么開呢,明細就是×××技術轉讓么
“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的出發點是什么
納稅 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 稅。這條跟居民企業之間技術轉讓小于500萬就不用交增值 稅,大于500萬大于的部分減半征收。這是兩個不同的稅收政策,有什么區別,不都是技術轉讓,沒明白
老師,我公司收到的技術轉讓的發票能進研發費用嗎,請問技術轉讓跟技術開發的區別是什么,是否都可以進委外研發,關于技術轉讓500萬以內免交所得稅的,有什么條件限制嗎,
老師,那幾十萬的技術,一張發票開不下,技術轉讓還有專門的發票么
可以和稅務局申請提高開票限額
老師,那單位和數量應該怎么寫
開票限額一張最高是多少,我們一張是10萬
最高開票限額由一般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依法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十萬元及以下的,由區縣級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一千萬元及以上的,由省級稅務機關審批。防偽稅控系統的具體發行工作由區縣級稅務機關負責。
老師,技術轉讓的發票單位和數量應該怎么填寫
數量和單位都不是必填項,可以不填
但是如果專票就需要寫了
專票怎么填寫
先看這個技術轉讓符不符合免增值稅條件,是否辦理過免稅備案,如果辦理過,就只能開普票,開專票相當于放棄了免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3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四)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1.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 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應當開在同一張發票上。 2.審批程序。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征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試點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國家稅務局備查。 開專票的話,可以開具×××技術轉讓費,不需要填寫數量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