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3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3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1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10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00
增值稅銷項1000,進項100,上期留抵進項200,進項稅額轉出300,計算得出應交增值稅等于1000-100-200+300=1000 請問以上應該如何寫會計分錄呢?
上月留底200做了分錄 借 應交稅費 未交增值稅200貸應交稅費 轉出多交200。這個月銷項1000進項300。應交增值稅500 應該怎么做分錄
前任會計上月做了以下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 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 13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00 請問這月如果有100的銷項,應該如何寫分錄?
老師 銷項 10000 、進項 1000、 進項轉出100、 今年繳納增值稅200、 簡易繳稅70、 加計抵減 500、 應交增值稅累計發生額多少? 列個公式
老師好,請問進項200,銷項100,期末留抵100.那么期末稅金結轉分錄怎么做?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2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2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1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00 最后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借方余額100表示留抵進項,是這樣的嗎?
好的,老師,還有一個小疑問,上期留抵的進項200在上期的分錄里面怎么體現呢?
就是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期末余額200
好的,老師,比如上期銷項100,進項300,分錄是寫成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100 貸: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 0 請問這樣寫對嗎?
銷項100小于進項300,可以不用結轉的
如果不結轉的話上期進項的期末余額是300而不是200,那剩下的100進項應該怎么處理呢?
那你可以這樣,上月,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300 貸: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 -200
好的,老師,上期這樣處理的情況下,下一期的分錄又該怎么寫呢?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3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12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10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00
好的,謝謝老師
好的,客氣,幫到你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