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努力解答中,稍后回復你。
4月份交了3當月的社保,同時補交了1-3月份社保,那我現在申報3月份個稅,需要扣除個人承擔社保嗎?是只扣除1-3月份的個人承擔的社保還是1-4月份個人承擔的社保?
老師,比如4月22號給員工辦理社保了,5月15號前申報扣錢 ,現在發3月份的工資是不是要從工資里扣出來呀?
老師好!請問公司3月新來一位員工,3月沒有工資只給交了社保,4月份申報個稅是不是工資金額就寫社保個人繳納部分就可以。4月份正常計提4月的工資6000,5月申報個稅工資是不是就填寫6000元。我們公司是次月發工資,4月工資5月份發。
老師,我們公司有一位員工5月份社保開始轉到自己公司的,之前發工資都是外包發,之前外包報個稅都是當月報當月的,就是4月份工資在4月份的征期里申報的,然后我們公司是4月份工資是在5月份征期里申報的,所以現在就相差了一個月,他現在個稅上查就是6月份沒有申報,那現在要怎么搞,我們現在7月份已經給他申報了5 月份的工資 就是現在只有6月份沒有申報,影響他積分了,5月份申報了,然后就到7月份了,6月份沒有申報 我們公司是6月份申報4月份的工資,但是他4月份的工資是外包那邊5月份給他申報了,所以6月份也沒有他的,現在要怎么辦
在在4月份申報時補增了5個人的社保,增加社保年月從3月補買,4月18日繳納的社保費用有這5人的社保費費,然后在4月16日又去社保局解除這5人的社保,解除5人社保是從4月份,也就是說公司只給這5人買了3月份的一個月社保,這5個人只是給他們買社保,不發工資個人社保部分是由公司承擔:問:4月份社保繳費扣除是在4月份,增加年月在3月份,第一個問題是:這5個人要不要計提他們的工資,工資以什么來報個稅?問題2,我3月份沒有計提這個人的工資,也沒有計提這5人的社保,季報已報送。這種情況怎么處理合適?
目前賬上待認證金額比稅局系統可勾選的金額多18萬多,如何核對差異
二、資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簽訂了一項10年期不動產租賃合同,已經于當日獲得使用該不動產的控制權。租金基于每兩年消費者價格指數水平確定,第1年年初的消費者價格指數為125,據此確定的租金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賃期開始日已經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傭金等初始直接費用20000元。租賃期第3年年初的消費者價格指數為135,據此確定的調整后的租金為54000元/年。假設甲公司再租賃期開始日的折現率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現率為6%。假定甲公司將該不動產用于行政管理部門,該不動產剩余使用壽命為20年,租賃期滿后沒有殘值,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編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2)編制20x6年1月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
老師收到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醫療保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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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城鄉大病醫療賠款會計分錄
老師新成立的小規模納稅人簡易確認式通用報表帶出的工會經費申報繳納了本月怎么做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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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聯系到大同財會院校的招生辦
老師,公司購買汽車開具的發票上的公司和后來支付車貸的公司名稱不是同一個,怎么做賬
企業注銷后,資產負債表上未分配負數,剩余一點資金為投資款虧損后的所有者權益一直未分配掉,不牽扯稅務問題了,可以暫時不處理嗎?
在“地方特色”或“社保費管理”模塊中,選擇 “費款所屬期”為2024-03-01至2024-03-31。 若查詢不到數據,可能是: 未核定:社保局未推送3月繳費數據(聯系社保局或稅務局核實)。 已申報:檢查“已申報記錄”是否已提交。 系統延遲:部分地區數據同步較慢,可次日再試。
3月計提的 單位部分社保 = 社保局核定的 3月應繳金額(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電子稅務局【社保費查詢】→ 選擇“3月”所屬期。 社保局官網或線下窗口打印《社保繳費核定單》。
為什么查詢不到3月數據,如果咱們操作沒有問題的前提下:解決方法: 聯系當地12366或社保局確認數據推送狀態。 檢查單位是否已做社保增減員(未操作可能導致無數據)。
現在4月份申報交納的是3月份的還是4月份當月的社保呀?
你好,社保是當月申報與繳納都是當月,即4月份的
當月申報日期是截止什么時間呀?
當月申報的截止日期為15日之前,遇到節假日可順延,例如4月份,截止日期為4月18日。有的地方還有特別規定,以申報系統規定的截止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