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協議內容與實際提供的招聘、差旅管理等服務相符,開顧問費合理,但需明確服務細節。 稅務會關注,因跨境交易有稅收風險和外匯管理關聯,但如實合規操作無需過度擔憂。 可行但復雜且有風險,財務上要準確記錄,稅務上要合規處理,還得考慮合同約定,避免法律糾紛。
老師們,我們公司內部報銷,就是所有開支費用發票拿到手后,先掛賬,不急于付款的,領導要求寫報銷單,先由會計審核簽字—部門主管簽字—總經理簽字—董事長簽字—返到財務室出納簽字(若是付款會蓋現金付或者銀行轉賬),在這樣一個審批程序上存在一個問題是,總經理和董事長那總是外出跑業務很少到公司,結果就是內部員工為等領導簽字把發票壓到他們手中不能及時拿到財務室掛賬,甚至有人最后弄丟發票,針對這個先掛賬又不急于付款的總經理和總監都有爭論,總經理認為有發票就代表業務發生的真實性了,不必要讓領導簽字,懂事長也認為讓他簽字了就等于付款一樣,因為我們到付款時還要寫付款申請單需要領導簽字,領導覺得簽字太多也麻煩,我最近發現這個掛賬又等待領導簽字的環節就是發票總是不能及時拿到財務室入賬,我的意見是掛賬時先讓會計審核簽字—再部門審核簽字—出納審核簽字—給會計掛賬,報銷單上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那里就空著(這個地方不簽完字可以嗎?),我建議他們把發票拍照或者復印留底,等待付款時寫付款申請單(上面也由會計簽字確認發票已入賬代表業務真實性)及發票復印件讓領導審批簽字,但是我們另一個只是審核我賬的會計主管認為掛賬的報銷單上領導
老師們,我在一家家族企業工作,2020年7月入職的,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屬于工程檢測服務行業,我這半年時間里已經把這公司內部存在的問題都提出來并寫出了財務管理制度,但問題是這個公司現在租的是個人住宅樓,所以財務部與結算部合在一個房間也是為了對賬方便,可財務總監是老板的親侄子,卻是一個非會計專業的人,而且他不止監管財務部結算部,還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負責與掛靠我公司的那30幾個人的結算,這么多年公司已經換了3任會計了,問題就是出在這所謂的財務總監上了,他的做法讓各方面的賬很亂,內部人員預支出去的錢無人及時要票,累計現在近600多萬的預支款,好多都聯系不上,既要不來錢也要不了發票,于是他就找外掛人員或者自己內部比較信任又沒有買社保和交個稅的人大量地去稅務局代開發票,公司承擔稅金,讓后把錢轉給這些人再讓他們轉到出納那邊就是所謂的內賬
1.我們公司代收了香港公司(關聯公司)的審計費,一直沒歸還。我們幫他們代墊支付了差旅費,我想問下可以其他應付款直接對沖其他應收款嗎?2.我們公司讓一家會所幫我們招人,入職所有手續他們公司,但是每個月員工的的工資和福利都是我們轉給這家會所,我現在掛預付賬款,我想問下這種情況怎么處理比較好
老師,我公司是一家軟件開發公司,可以在官方應用平臺下載,就是一個正規的APP, 但客戶轉款是直接轉到了我們公司賬戶,而不是在應用平臺支付費用,而我們的客戶一般是國企單位的高管,是有的以個人身份購買這個軟件的,有的可能不需要開發票,有的可能要發票,現在的問題是客戶不愿意簽合同,我就不知道該怎么給老板和業務員講了,說才1萬左右,但客戶每年要續費才可繼續使用呀,我說公司法要求有合同,業務員說個人網購隨便有幾萬的,都不要合同,我們為什么要合同,我說資金四流一致的問題,他們很多不懂,我的問題是我該如何說就能讓老板說服客戶簽合同呢?也大概聊過,我說讓高管的秘書或助理身份簽合同并走賬,他們說那樣也不行,還得給客戶返利的,估計返利時也不一定可以要來發票,我該如何講呢?
老師,我公司是一家軟件開發公司,可以在官方應用平臺下載,就是一個正規的APP, 但客戶轉款是直接轉到了我們公司賬戶,而不是在應用平臺支付費用,而我們的客戶一般是國企單位的高管,是有的以個人身份購買這個軟件的,有的可能不需要開發票,有的可能要發票,現在的問題是客戶不愿意簽合同,我就不知道該怎么給老板和業務員講了,說才1萬左右,但客戶每年要續費才可繼續使用呀,我說公司法要求有合同,業務員說個人網購隨便有幾萬的,都不要合同,我們為什么要合同,我說資金四流一致的問題,他們很多不懂,我的問題是我該如何說就能讓老板說服客戶簽合同呢?也大概聊過,我說讓高管的秘書或助理身份簽合同并走賬,他們說那樣也不行,還得給客戶返利的,估計返利時也不一定可以要來發票,我該如何講呢?
一般納稅人,制造業,公司購買的紙巾架,地毯,紙杯之類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生產及銷售的一般納稅人小微企業,開具的銷售發票稅率是13%嗎?可不可選擇率稅?
物業公司承保了一個大面積廠房出租,出租需要大筆維修費用才可以出租,工廠方出一半,物業公司出一半。那里面產生的費用怎么做賬?
通過什么方法可以人為控制應納稅所得額?
老師我問一下,我4月份內銷開票含稅80萬外銷開票43萬銷項稅額是9.26萬當前可以勾選抵扣的稅額是8.9萬那我這個月的增值稅稅負就會低很多,這個有沒有問題?我沒有留抵,和太多的進項,,雖然可以享受出口的免抵退,但是我沒有留抵只能免抵,
老師,我想問一下已到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并且計提完折舊的固定資產報廢和沒有到稅法規定年限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匯算清繳時的處理不一樣嗎?這兩個是不都不需要納稅調增?
老師好!公司2023年度有對其他公司,進行股權投資,但是當年匯算時,年度所得稅申報表里有一項,“是否從事股權業務”選擇了否。2024年度這個項目應該選 是 嗎?
老師好,退還的個稅手續費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請問勞務派遣行業,小規模納稅人,差額開票的時候是不是稅率也是按照5%啊?
未結賬這兒怎么弄,怎么接著做下個月的賬
他們不會匯錢,要應收賬款和代收審計費對沖,這樣又無法收款,開票會不會被關注……差旅費那些是我們攜程預訂,都有發票的,是合規的
可以開票,正常開票對沖這個沒事
我們目前對于墊付的差旅費是用計入其他應收款,想問如果不開票是不是也可以其他應付款和代收審計費的其他應收款對沖呢
同學你好 對de是這樣的
就是說如果要開票就要合同做詳細,都要有明細,禁得起查,如果不開票對沖反而更簡便沒風險是嗎?
因為沒往香港開過票,會怕有稅務風險
同學你好 對的,是這樣的哦
我們每年代收審計費大概三四百萬,但是因為是香港的,沒辦法匯出去,而我們公司也是依靠代收的錢運營,這樣一直代收又無法開票,會不會有風險?香港那邊說因為他們的上市公司有時沒錢支付審計費,就要它國內的子公司支付,所以我們就代收了,但是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會給客戶開發票
同學你好 這個得有發票才可以
麻煩幫我看看用這個合同,開給香港的顧問費,會不會合理,麻煩您給出建議,謝謝
合理性分析 合同圍繞大陸業務,未涉及香港,按現有約定直接開顧問費給香港不合理,缺關聯依據和費用支付邏輯支撐。 建議 補充條款明確香港主體服務內容、職責及與大陸業務關聯。 規定費用計算標準、調整支付條款。 進行兩地稅務、外匯等合規審查。
是我們開票給香港公司,合同里寫了我們為香港公司協助處理審計及相關業務,人員管理及培訓等工作,這樣寫是不是不是不構成應稅服務?是要具體到比如我們幫他處理了哪家公司的審計服務?但是我們顧問公司又缺乏審計資質?
應稅服務判定 籠統寫也可能構成應稅服務,稅務看服務實質,缺資質不必然否定應稅性。 合同建議 細化如收集資料等服務內容,不一定要列具體公司。 突出顧問性質,避與需資質的審計鑒證混淆。還需關注跨境稅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