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海關雙抬頭專用繳款書如何做賬
海關簽發的進口稅單,一般情況下繳款單位默認為經營單位,即如果經營單位與收貨單位不一致時,稅單伐打印出雙臺頭,在繳款單位欄,經營單位在上,收貨單位在下方的括號中;如果申報企業對開具稅單的繳款單位有需求,可向現場稅費打印崗位提出,繳款單位可以是收貨單位,也可是申報單位,打印出的稅單的格式也是雙臺頭;如果收貨單位與所選的繳款單位一致,則稅單打印的繳款單位為單臺頭.請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報關單的經營單位、收貨單位等信息,并及時與現場海關進行聯系.
雙抬頭 意味著 一個是有進出口權的貿易公司
一個是工廠或者無進出口權的貿易公司伐
海關通常能開的,開了直接分公司抵扣.
如果開不了,那就開給總公司,讓總公司抵扣,總公司再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分公司,分公司再抵扣,這樣比較復雜而已.
雙抬頭的進口報關單的會計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進口環節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稅款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996〕32號)規定:(1)對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位名稱,即,既有代理進口單位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位名稱的,只準予其中取得專用繳款書原件的一個單位抵扣稅款.申報抵扣稅款的委托進口單位,必須提供相應的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憑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款.
也就是說,秉承"誰取得海關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憑證的,誰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原則.
雙抬頭的出口報關單
舉例說明: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生產企業是委托方,外貿企業是受托方,出口報關單上經營單位填寫受托方企業名稱,發貨單位填寫委托方.外貿企業給予生產企業開具代理費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抬頭為生產企業即委托方.生產企業持電子數據及相關紙質資料去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委托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給外貿企業;外貿企業持委托代理出口證明、出口報關單、代理出口協議等資料及電子數據去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證明給生產企業.生產企業持代理出口證明、出口報關單等資料及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出口退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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