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能逾期行使撤銷權嗎
稅務機關自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在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將無法提請人民法院行使撤銷權.《稅收征管法》第五十條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行使撤銷權.
"但《合同法》對撤銷權的行使作了明確的期限規定.《合同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使用,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取消:(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行使撤銷權的條件
欠繳稅款納稅人的行為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包括:
1、無償轉讓財產
注意:不論對方是否知情.
2、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或不合理的高價收購財產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
注意:
(1)征管法沒有規定"不合理的高價收購財產"的情形.
(2)有償交易要求是知情的.
(3)不合理低價是指不足市場價格的70%.
(4)不合理高價是指高于市場價格1.3倍.
3、放棄債權或債權擔保;
注意:
(1)征管法沒有規定"債權擔保"的情形.
(2)放棄到期或未到期債權都構成.
4、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
注意:征管法未規定該情形.
稅務機關能逾期行使撤銷權嗎,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在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將無法提請人民法院行使撤銷權.小編認為大家可以對照上文的步驟來進行操作,要比較謹慎,一定要合規.不知道大家對這個問題已經了解的多少.如果你想要學習更多這方面的財務知識,歡迎大家前往官網學習!
個人稅務投訴手機上能撤銷嗎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老師這句話能幫忙舉個例子嗎?一下債權人一下債務人沒理解過來。
下列關于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2 年內行使 B.債權人行使撤銷權須以債務人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銷權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師:這個C選項是錯在要以訴訟方式?還是通知是債務人?
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管轄權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對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所屬省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B.對稅務機關作出逾期不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的決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的上級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C.對兩個以上稅務機關共同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D.對被撤銷的稅務機關在撤銷以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繼續行使其職權的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券相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是對的還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