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殘保金退稅款怎么做會計分錄
根據新的會計準則,可以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
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一、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繳納時,直接作憑證: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如果提取的話: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程序
用人單位每年應當根據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年審和申報繳費。
(一)申報年審:2018年年審時間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開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要進行申報年審,審核確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無需進行申報年審。
未在規定時限申報年審的用人單位,均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二)申報繳費: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單位均應如實申報在職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并按規定繳納保障金。
(三)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
申報年審: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網上辦事大廳”進行辦理。點擊“政務公開”→點擊“省殘聯”→點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電子政務系統”→“在線申辦”。
申報繳費: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電子稅務局”進行辦理。
2.上門申報
申報年審:由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鎮(街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本單位上年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和松山湖轄區用人單位到市殘疾人勞動就業管理辦公室申報。
申報繳費:由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3.申報信息及報送資料
申報年審:用人單位需要網上填寫或現場提交《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申報表》、殘疾人職工身份證、殘疾人證、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為殘疾人職工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效憑證等材料。
申報繳費:用人單位需要網上填寫或現場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并繳納保障金。
收到殘保金退稅款怎么做會計分錄?這個問題就是小編整理的本章的主題,到這小編也就整理完了,大家明白了沒有?同時,對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程序小編也做了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本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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