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售舊車要不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購銷合同等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應稅憑證征稅,通常來說,如果沒有訂立合同是不需要繳印花稅的。因此,出售使用過的舊車是否繳納印花稅,要看有沒有簽訂合同或者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有就要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沒有就不繳。
有一種情況比較特殊,如果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地稅)對貴公司的印花稅實行核定征收的話,那就不考慮是否簽訂了合同的,一律按照購銷金額征收印花稅。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及征稅范圍
(一)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立合同人,立據人,立賬簿人,領受人,使用人?,F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二)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于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于分別采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關于公司出售舊車要不要繳納印花稅知識如上,印花稅是企業繳納比較多的稅種,只要符合企業繳納的規定,會計在申報納稅的時候,就不要將印花稅給遺漏了,不然的話是容易造成非常多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