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低值易耗品收入征稅方式是什么?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因此,處置低值易耗品應適用上述文件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而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同時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處置收入入入什么科目?
一次攤銷
采用這種方法是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將其價值一次轉作生產費用或有關支出,計入當期損益,作為當期收入的抵減數.實際這是一種簡便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是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消耗的,并不是使用一次就消耗了全部價值.
適用范圍:適用于單位價值較低或使用期限較短、容易損壞、破碎、而且一次領用不多的低值易耗品.正因為它的價值較低,數量不多,所以一次全部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也不會對本期的利潤造成太大的影響.
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
2, 分期攤銷
采用這種方法時,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將其全部價值先計入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賬戶,然后根據低值易耗品的價值和耐用期限計算每期攤銷額,分期攤入各期的有關成本、費用賬戶.
適用范圍:適用于價值較高,使用期限較短的低值易耗品.因為價值較高,所以不能一次性計入當期的費用,根據使用期限分期攤銷,又不會導致待攤費用的攤銷期限較長.
賬務處理:領用時:
借: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價值較低的物資產品,和固定資產向相比,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應該在10元-2000元之間,如果超過2000元,企業需要按照固定資產處理了.處置低值易耗品收入征稅方式有哪些?希望上文解答的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