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的成本發票最晚何時收到
答: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六、關于企業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
第六條 企業應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補開、換開后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從上述的條款中我們可以看出:對于實際發生的支出在預繳時暫估的成本費用相關的稅前扣除憑證應當在當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
第三,如果企業對于實際發生的支出在預繳時暫估的成本費用相關扣除憑證在當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前未取得,這部分暫估的成本費用可否在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
第十六條 企業在規定的期限未能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并且未能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提供相關資料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應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
也就是說如果確實沒有在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發票及相關資料,其相應的支出是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的.
跨年度的暫估已結轉成本,暫估與發票金額有差異怎么處理?
等收到發票時,紅字沖回暫估,根據發票重新入賬(有差異的要進行調整).至匯算清繳時,尚未取得發票的,做納稅調增處理;待到取得發票年度,再做納稅調減處理.
財務處理程序上應該沖減暫估成本,然后按照實際成本入賬,但入賬的時候要考慮差異是不是很大,差異原因是什么;如果是重大差異而且屬于計算錯誤或當時的估計不充分、不準確應該屬于會計差錯更正調整期初數,如果差異不大或差異原因是因為今年新掌握的信息、新發生的情況引起,不屬于差錯更正調整當期成本.
暫估的成本發票最晚何時收到?對此所得稅法里有的明文規定,即在年度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即次年的5月31日前取得暫估的發票就可以在稅前扣除了,如果沒有及時既得發票的成本就不能稅前扣除,需要進行應稅所得額的調增并補稅.
25年教材不是在收到已沖銷的壞賬時,新加了信用減值損失轉回嗎?
一季度繳納了二千多的企業所得稅,第四季度發現全年虧損十萬,怎么處理?不想退稅
24年12月份確認收入35萬,但是年末發票未到,也沒有做暫估。25年一季度確認收入1萬,但是確認了成本15萬(24年4季度的成本),這樣可以嗎?
老師,我們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供應鏈企業,我們的主營業務是向大學供應蔬菜和肉。今年1-3月的銷項發票都還沒開具的。預計在4月下旬開具。收入分為兩部分,應收收入和免稅收入。這幾天要申報增值稅一季度的季報。請問我需要分別在1月,2月, 3月做未開票收入嗎?還是說,我就直接在3月合并做1-3月的未開票收入?申報1-3月的未開票收入?
老師您好,請問最新資產負債表上其他流動負債是指什么,需要填嗎?能舉例嗎?(軟件沒法更新需要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