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裝卸費增值稅能使用簡易計稅法嗎
可以.
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一般納稅人發生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簡易計稅的應稅項目能否開具專票
除以下情形之外,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稅項目可以開具專票:
1.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選擇簡易計稅的.
國稅函〔2009〕456號規定,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按照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辦法依照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選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辦法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2. 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的.
國稅函〔2009〕90號規定,(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稅〔2008〕170號和財稅〔2009〕9號文件等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思考1:90號文件第一條第二款,是否已被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廢止?且部分小規模納稅人已可自開專票,此條表述是否應及時予以修訂?
"二、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思考2:90號文件第二條,銷售舊貨不得放棄減稅?不得開具專票?不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的,均應按3%減按2%計征?
3. 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號規定,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可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可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 放棄減稅可開具專票的.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本條并未包括銷售舊貨.銷售方為了減征1%,而讓購進方失去3%的進項抵扣,總體顯然不劃算.
思考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均可以放棄減稅?且并不是所有小規模納稅人都可自開專票,"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表述是否應改為"并可以開具或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銷售不得抵扣的(不得抵扣: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2008年12月31日前購進的、小規模納稅人期間購進的、一般納稅人用于簡易計稅項目購進的)已使用固定資產,放棄減稅后,不能適用11%,只能按3%開具專票.
減稅可以單項放棄,而免稅權不能選擇放棄:財稅〔2007〕127號規定,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
運輸裝卸費增值稅能使用簡易計稅法嗎?如果是通過簡易計稅法來計算增值稅,它就按照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在入賬、繳納稅費的時候,需要根據這一稅率來完成做賬.公司要是同時存在一般計稅法跟簡易計稅法,財務做賬時也要能分清楚,不要混淆.
運輸費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運費 裝卸費 保險費 ,稅額是只算運費的還是都要算
在下列收費中,( )應作為價外費用,計征增值稅。 A 滯納金 B 包裝費 C 違約金 D 運輸裝卸費
某企業為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和裝卸搬運服務,其中貨物運價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裝卸搬運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該納稅人2019年7月繳納單月電費11.3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于當月抵扣認證,且改進項稅額無法在貨物運輸服務和裝卸搬用服務之間劃分。該納稅人當月無得貨物運輸收入6萬元,裝卸搬運服務收入4萬元。根據以上經濟業務編制會計分錄
裝卸搬運公司,一般納稅人,如何選擇簡易計稅。有什么條件嗎?
簡易計稅的一般人資源稅計稅依據從量計稅,可以扣除運雜費,裝卸費后計稅嗎,怎么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