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的土地出讓金違約金賬務處理
土地出讓違約金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可以計入土地成本進行扣除。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以列入土地成本進行扣除。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對于土地違約金,可以這樣做賬:
借:營業外支出—違約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支付土地出讓金的違約金的稅務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支付的土地出讓違約金不屬于按稅法規定正常開支的成本費用,
因此,在計征土地增值稅時不能作為正常的成本費用支出予以扣除. 我想再問一下,我覺得上述問題中土地出讓金違約金是我們同國土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支付的罰款性質支出,此合同,應屬經濟合同,是我們違反經濟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這應該能從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如果違反的是國家的稅收條例或其他法規政策等的罰款\罰金才不能在稅前扣除.
支付的土地出讓金違約金賬務處理應該怎么做?土地出讓違約金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可以計入土地成本進行扣除。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以列入土地成本進行扣除。對于土地違約金,可以這樣做賬:借記營業外支出—違約金,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