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備用金取出后怎么做賬
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給他人或挪作他用。
xx公司對行政科采用非定額備用金制度,行政科為購買辦公用品預借備用金1600元,預借時,財務部門根據借款憑證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用金(行政科)1600(借出去的現金)
貸:現金1600(現金借出,現金減少)
行政科購買辦公用品1520元后憑發票和驗收入庫單到財務部門報銷,交回多余現金80元,財務部門編制轉帳憑證一張,其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1520(購買的辦公用品為管理費用)
現金80(借出去的現金未用完部分收回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行政科)1600(沖借方,結轉掉,借出去的現金收回,出納員收回多借的未用現金80元。)
如果行政科實際購買辦公用品1780元,自己墊付了180元,則在報銷時除按規定編制轉帳憑證一張,其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1780(購買的辦公用品為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行政科)1600(借出去的現金沖銷)
現金180(還要付180元)
出納員付給行政科現金180元,退還行政科經辦人員其墊付的現金180元。
提取備用金會計分錄分兩種情況:
1.從銀行提取現金作為備用金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2.當外差人員借款作為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某某,
貸:庫存現金
出納怎么領取的是備用金呢?
按照規范的會計核算,出納保管的是現金(當然,出納還負責銀行存款的結算核算),他手上的現金就是庫存現金,無論是從銀行提現,還是收取款項,均不需要寫借條,而是取得銀行回單或者開具收據,按照規范的要求,出納領取(實際上出納不需要領取,而是從銀行提取或者向交款的人收取)現金時,會計分錄為:借:現金,貸: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主營業務收入等等,貸方可能涉及很多科目。然后出納當天登記現金日記帳,會計登記現金總帳(一般月底登記)。
如果你們把出納領取的當作是備用金,那就把出納當作企業的一個一般業/務部門的員工,他領取備用金就成了類似一般業/務部門員工向公司借款,那就需要有另外一個人在負責整體的現金保管等。那這個出納領取備用金就要寫借條,之后會計就要根據借條編制記帳憑證(采用通用的記帳憑證模式)或者付款憑證(采用收付轉模式),分錄是:借:其他應收款——出納姓名,貸:現金。那個整體保管現金的人就需要根據這個分錄登記現金日記帳,會計就需要根據這個憑證登記現金總帳、其他應收款的總賬和明細帳。
一些小公司可能采用你們的處理方法:銀行存折、銀行存款由老板(或者老板娘,下同)負責,出納不負責,到銀行取現或者現金送存銀行由老板負責,老板保管大額現金,出納手里的現金當作備用金,出納需要錢用于企業的日常開支就向老板領取,并需要寫借條,開支后再向老板報銷。針對這種情況會計有兩種處理方法:
一、會計核算上把老板當作出納,出納管理的錢當作備用金;
二、核算上把出納當作出納,只不過出納負責的范圍小,實際向老板領取款項的時候還是需要寫借條。
公司備用金取出后怎么做賬?提取備用金會計分錄分兩種情況:從銀行提取現金作為備用金借記庫存現金,貸記銀行存款。當外差人員借款作為備用金時:借記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某某,貸記庫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