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號與銀行賬號是不是一樣
不一樣。
稅號通常是納稅人識別號的簡稱。納稅人識別號就是稅務登記證號,單位納稅人稅務登記證號碼共15位數,前6位為地區碼,后9位為組織機構代碼證的9位數,共計15位數;個體工商戶納稅人稅務登記證號碼為15位數或18位數,與其居民身份證號碼相同。
銀行賬號,即為銀行卡卡號或存折賬號。包括銀行借記卡和信用卡。每張卡上都有相應的卡號,此號即為銀行賬號。在開戶名下通常有一本存折及一張卡。
銀行賬號具有實名認證功能,在網絡虛擬銀行開戶(例如支付寶)的時候,姓名和密碼必須一致,否則銀行不予承認。
銀行賬戶是客戶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貸款賬戶、往來賬戶的總稱。在我國,按規定,凡國家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及企事業單位,均須在銀行開立賬戶。按照用途的不同,銀行賬戶可分為基本賬戶、專用賬戶和輔助賬戶三類。
在銀行會計核算的賬務組織中,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而設置的明細分類賬戶和總分類賬戶,是對銀行業務及財務活動所引起的資金來源與資金運用進行明細和匯總的分類記錄和反映。
增值稅普通發票必須填寫稅號嗎?
不一定!
(1)若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若購買方為非企業的,比如民非組織、行政事業單位、個體戶等,可以不用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
提 醒
(1)對于企業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必須填寫稅號,沒有要求必須填寫開戶行賬號和地址電話。當然若是填寫了開戶行賬號以及地址電話也是有效的。
(2)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信息要齊全,除了必須填寫名稱和稅號外,還需要填寫開戶行賬號以及地址電話等。
稅號與銀行賬號是不是一樣?稅號與銀行賬號自然是不一樣,不要將它們給弄混,認為它們一致。稅號有且只要一個,而銀行賬號是可以多個,只要開設了一個銀行賬戶它就可以有一個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