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工作城市有住房不可以申報租金 第二個問題 第一個:年累計收入12萬以內的,可以免于匯算清繳。 第二個:如果你補稅在400以內的,也可以不用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請問這個年收入不超過12萬啥意思呢沒搞懂
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到底是需不需要匯算清繳?
在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青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這是啥意思,12萬怎么來的
“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這個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假設預扣率在第一檔3%,可以理解換算為應納稅不超過400元/3%=13333.33元,則不用補交個稅。
有關專項附加扣除的 1、工作地城市有房子的,可以選擇住房租金嗎? 2、“年度綜合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這個是不是年收入不超過12萬的,到時年度匯算清繳時,可以不用做個稅匯算清繳?或者如果匯算清繳要補稅的話,也不用補?
公司收到10萬承兌,找機構扣掉900后到原戶,這樣原戶到款的金額就和開票不一致,會有900的差,900的差該怎么處理
這個題計提折舊沒有一個是符合這個公式的
老板一共開了4家公司,一家是育苗基地公司,一家是做護膚品原材料,一家是國際貿易公司,一家是投資公司,老板問我幾家公司之間要怎么開票才合適,叫我出一份稅務籌劃方案給他
開代理記賬公司,個體工商戶可以嗎?這樣還是需要三個專職人員嗎?
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了,確認收入的時候,不用結轉成本是嗎?所以可以理解為公允模式下的投房出租是沒有成本的?因為他沒有折扣減值呀!
這總結為提尾不提頭。這道題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
年收入12萬以內,補稅超過400元的,也是可以不用做匯算清繳是吧?
你好對的 是的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