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 最晚匯算清繳填寫
老師,有沒有填寫季報固定資產加速這就(扣除)明細表的網課,我想聽一下,然后500萬以下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我們是不是可以不用在季報中顯示,直接在匯算清繳中報,可以嗎
老師,我公司在2020年1月購入一輛20萬的車,正確的話應記入固定資產并且累計折舊。但之前的財務錯誤的理解了一次性稅前扣除的政策,直接記了一筆20萬的營業費用,且記在了2019年12月,沒有入固定資產,這樣的話資產負債表里頭固定資產那一欄就錯了,并且之后買的三輛車也都是這樣記賬的。老師,您看我需要怎么調賬才合適啊,是不是調賬還不能影響利潤表這些啊。然后第二個問題,固定資產一次性稅前扣除的政策具體怎么理解啊,車折舊的話最低年限是4年,比如一輛車100萬,我選擇4年累計折舊,一年就是25萬。那么一次性稅錢扣除是說買了車的第一年可以一次性扣除當年的25萬,還是扣除100萬呢?謝謝老師,期待您的回復!
您好,老師,2020年我們公司有固定資產,我分4年計提折舊,我填寫2020年度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優惠明細表里500萬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這一欄,我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都延續了上季度的數據,那2021年度這個表是重新置零還是延續今年年末的數據?我其實是填錯了這個表,我想在填年度所得稅表時調整一下,我就是怕下個年度這個表還得延續今年的數據,請老師解答疑惑,怎么辦!謝謝
老師您好!咨詢一個問題關于財稅2018年46號文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入固定資產在500萬元,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紅領巾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在分年度計算折舊。老師現在我針對這個政策咨詢3個問題:1、如果我們在2019年度購買了一輛汽車,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時候按月計提折舊,2020年進行了正常的匯算清繳,想問下剩余的金額可否在2021年度選擇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稅前扣除。2、如果賬上與稅法操作一致的情況 下,可否選擇剩余金額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3、如果賬上與稅法操作不一致的情況下,在做匯算清繳時是否需要填寫表格。
請問下老師,現在不是有政策小于500萬的固定資產可以加速折舊一次扣除嘛,我們單位6月買了一臺車,十幾萬,但是今年一直沒有銷項,一直零申報的,那我下個月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時候要不要填加速折舊那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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