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一般的勞務合作流程,如果勞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不是直接參與項目的,確實應該提供一份授權委托書給實際管理勞務人員的負責人。這樣可以明確責任人的職權范圍,確保項目管理的合規性。 授權委托書應包括以下內容:委托方的基本信息、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項的具體內容、有效期限以及雙方簽字蓋章等。務必確保該文件的法律效力,以便在必要時提供法律支持。
老師,情況是這樣的,去年有一個員工離職了,以前的公司還在跟他申報個稅,現在入職的公司也在申報個稅,導致工資超了,要交個稅,一般這種情況要怎么處理呀?
25年剛升級為查賬征收的個體戶,如果只申報了一季度的工資薪金,沒有開房租水電發票,注銷時要補齊嗎?
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小企業會計準則下做的賬以前年度發的費用不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嗎,而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科目嗎
查賬征收的個體戶,注銷時會被查賬嗎?
老師您好,有個問題想請教,甲方是建設方,乙方是施工方,甲乙簽訂一份工程施工合同(總價合同),合同約定水電及鋼材由甲來供,同時甲按照合同約定價格給乙方開票,抵頂工程款,請問甲方從購買水電鋼材,到給乙方開票的會計核算如何做?
老師我司放款,貸款到了受托支付方!請問我如何記賬?
重慶某公司答應借給我公司一億(有借款合同),并且免歸還(有免歸還協議),實質是贈與我公司一億。現在一億未到賬,即我公司對重慶某公司擁有一億債權。 現我公司用著一億債權實繳注冊資本,要繳企業所得稅嗎?
酒店服務型行業,注冊資本200萬,資產實質3500萬,借款3600萬用于經營,欠貨款200萬,實質經營虧損,無法達到1年內還款,利息也未進行計提,面臨高個稅稅務風險,該怎么處理呢?
老師,請問附圖的分錄對嗎?
公司投資支出款手工記賬怎么記
這是他們寫的,感覺哪里不夠?麻煩幫忙看看怎么修改才比較有效啊
抱歉,該問題暫時不太清楚,可以重新提問。
這個圖里的要怎么修改才比較完整?
抱歉,該問題暫時不太清楚,可以重新提問。
我公司是建筑公司,承接房建項目,勞務分包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在山東,我公司在云南,項目上的勞務負責人是非這個勞務公司的負責人或者法人,目前由建筑公司代發這個項目的工人的勞務費,提供的勞務人員名單,金額,工資表負責人簽字都是這個非勞務公司負責人提供簽字,這種情況是否需要勞務公司出具授權委托書給這個非勞務公司責任人呢?這個授權委托書應該怎么寫?圖片是對方寫的,這個要怎么改?增加什么?
對于授權委托書的內容,建議確保包括以下幾個要素: 1. 明確指出委托方(勞務公司)和被委托方(非勞務公司的負責人)的全稱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列明被委托的具體職責,如簽署工資表、管理勞務人員等。 3. 規定授權的有效期限。 4. 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內容無誤且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需要具體修改建議,可以提供現有授權書的關鍵內容,我可以幫助你進行具體的修改建議。
之前都沒有讓他們弄過這個東西,這個非勞務人員負責人呢就是負責這個項目上勞務部分的全部事宜,人員,工資以及工作安排等等,但是我不會用這個建筑方面的專業術語表述出來,這個要怎么列明被委托人的具體職責呢
在授權委托書中,你可以這樣表述被委托人的具體職責: “被委托人負責本項目的勞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勞務人員的招聘、日常管理、工資發放的核算與簽字確認、工作安排及現場監督等相關事務。” 這樣的表述既簡潔明了,又涵蓋了勞務管理的主要職責,便于雙方明確責任和權利。
老師,你看一下,還有哪里需要改的么
這個表述已經比較全面了,涵蓋了勞務管理的關鍵職責。你還可以考慮添加一條關于責任和義務的說明,比如: “被委托人需確保其管理的勞務人員符合法律法規和項目要求,對于任何管理不當導致的法律責任,被委托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這樣可以進一步明確責任,確保雙方的權益更加保障。
老師,我們是建筑公司這邊的,這條好像對我們建筑公司沒啥用啊
你說得對,從建筑公司的角度來看,更關心的是確保勞務管理的合規性和效率。可以考慮加入以下內容: “被委托人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建筑行業標準,確保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及時、準確地完成工資發放,并確保工程項目的勞務管理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這樣的條款更側重于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合規性,同時也保護了你們作為建筑公司的利益。
老師,還有有個問題,目前已經從我們公司代發出去將近1000多萬的工資,但是勞務公司還沒開票給我們建筑公司,他們的形式有點是這個非勞務公司的人用這個勞務公司的名字在這個項目承包勞務,我們建筑公司與勞務公司有簽訂過勞務合同的,但是后續勞務費發票以及開票的稅費事宜也要這個非勞務人員與勞務公司處理對接,這樣要不要在協議增加什么條款呢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在授權委托書或單獨的補充協議中明確包括以下條款: 1. 勞務公司需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建筑公司開具相應的勞務費用發票,并確保發票內容準確無誤。 2. 明確稅費的承擔方和支付責任,確保雙方在稅務處理上的責任明確。 3. 規定如勞務公司遲延開票或開票錯誤導致的任何經濟損失或法律責任,由勞務公司承擔相應后果。 這樣的條款可以幫助你們更好地管理財務風險,確保項目資金流的合規性和透明度。
之前的合同里有約定,說稅費勞務公司只承擔3%,剩余的房地產承擔,這樣還需要再另行約定么?
既然之前的合同已經有關于稅費承擔的明確約定,那么通常不需要再另行詳細約定稅費問題。不過,可以在授權委托書或補充協議中簡單提及并確認這一點,以避免未來可能的誤解或爭議。例如: “根據雙方之前簽訂的勞務合同,勞務公司承擔3%的稅費,剩余部分由建筑公司承擔。本授權委托書及任何補充協議均須遵守原合同約定。” 這樣的提及有助于確保所有文件間的一致性和連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