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 您的理解在大致是正確的。 共同承擔強調多個主體共同分擔責任,但內部如何具體劃分責任份額可以由他們自行協商或依照約定。 連帶責任則側重于對外,債權人具有更大的主動權,可以選擇向任何一個或多個連帶責任人主張全部或部分債務,而連帶責任人不能以內部的責任份額約定對抗債權人的請求。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連帶責任人在向債權人承擔責任后,可以依據內部的約定或法律規定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超出自己應承擔份額的部分。
1、經濟法調整的是整個社會的經濟關系。()2、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貢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沒有行使其債權的,不再清償。)3、有限合伙企業中,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無限連帶責任。4、個人獨資企業清算結束后,投資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編制清算報告,并于30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5、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具有法人資格。()6、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法律效力,()7、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是合同的必備條款,()8、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從商標核準之日起計算,并且可續展,()9、抽查是國家對產品質量進行監餐檢查的主要方式,10、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只能向生產者要求陪?,不得向銷售者要求陪償。1、經濟法律關系最普通最主要的客體是()。A物B行為C貨幣和有價證券D智力成果2、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A經濟法律關系B特定的經濟關系C各種經濟關系C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關系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
老師您好,我提個文字問題 共同承擔和連帶責任,這兩個表述有什么本質上的差別? 答:共同承擔和連帶責任在表述上雖然相似,但本質上有差別。 共同承擔通常指的是多個主體一起分擔某項責任,但不一定有明確的法律義務要求他們之間互相承擔責任。而連帶責任則是指多個主體因為某種法律關系(如合伙、共同侵權等)而產生的,每個人都有義務對全部債務負責,債權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或多個人追索全部或部分債務的責任形式。在本題目中,如果公司未成立,甲、乙、丙因為共同行為(設立公司)導致的侵權責任,他們之間是連帶責任關系,即每個人都有義務對丁的全部損害負責。 問題:按老師您的分析:我得出以下理解,共同承擔的本質是分擔,至于怎么分、分多少是內部事情;連帶責任是對外,決定權在債權人手上?
追問:原問題:2024年12月收到工傷待遇做借:銀行存款4100借:管理費用-工資4100(紅字),但是2025.4月發現這個錢不能紅沖管理費用,要計入其他應收款,請問這個2025.4要怎么做賬改正(不算重大差錯)回復說可以直接在2025調整改正,不用動24年年報。那還要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嗎?還是可以直接改一筆到位:借:管理費用工資4100貸:其他應收款
老師,匯算清繳主要股東及分紅情況在哪里找信息填?去年沒有填寫
老師,預付800模具款,總金額是1650,那這800對方要開發票給我了吧
現在匯算清繳-所得稅減免優惠表是可以不用填嗎
老師, 我們采購的貨物,對方暫未開票,我們能否銷售給下家,并且開發票給下家
老師,企業收入確認政策去哪能查到?電子稅務局嗎
老師請問季度所得稅報表,第二欄營業成本是只填利潤表的營業成本還是需要填包括(營業成本+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財物費用)請問填那個?
我們付輪組加工費,賬務處理怎么做,就是找幾個人來工廠加工
但是也不算重大差錯,要以前年度所以調整嗎?這樣還要去調24年年報
有兩個銀行科目余額不對 要調整賬目 需要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