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單價不一樣會影響上個月銷售成本。金額不大,都是在當年發生的,可以在收到發票當月補充結轉銷售成本300。
問題一商貿超市,一個季度一盤點,盤虧了的話,做借待處理財產損益,應交稅費進項轉出,貸庫存商品,這個進項轉出當月就審報嗎?不用等到管理層簽字嗎? 問題二,我們每個月會有暫估收入,開票的月會沖減暫估,這個月銷項稅額沖回暫估的時候發現賬上數據稅額比按暫估收入陳以稅率高,因為有沖回暫估的憑證沒有沖回稅額,我下月調整,會計科目怎么做,具體的?沖回的時候收入也是含稅收入了,像這樣的我報稅是不是按正確的來啊?按正確的未開票收入填未開票收入,按它陳稅率算稅的? 問題三,本月他們做賬我發現有作廢發票也入賬了,借,應收賬款,貸銷項稅,主營業務收入,但是已經結賬,不準反結賬,下個月怎么調整科目
老師你好,關于當月收到貨和銀行存款已付款,產品也做出來銷售了,但是采購的發票要下個月才能或者兩個月后才能收到,關于當月發貨要結轉銷售成本,這個成本是怎么計算,那么收到發票后又怎么處理呢。我們是一般納稅人,采購的原材料有普票和專票。 付款用 借:預付賬款 500 元 貸銀行存款500元 收到貨:借:原材料500 元 貸應付賬款500 元 當月做出來的產品銷售后 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那么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 500貸:庫存商品500這兒可轉成本是500元還是把五百元扣掉可以抵扣后的金額
老師,你好。我們是一般納稅人,零售批發行業。很多時候,貨已經收到了,但發票有沒有開回來,但商品當月就賣出去了。所以到月底發票還沒回來,就暫估這些商品的價值。到發票回來時就把這筆預估數沖紅。現在就出現了一個問題,例如8月的預估憑證是這樣的 借:庫存商品5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價5000 這暫估了的商品當月就銷售出去并結轉到了成本里 借:主營業務成本5000 貸:庫存商品5000 到下個月發票回來時 借:庫存商品-5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價-5000 借:庫存商品 6000 貸:應付賬款6000 這樣對沖后,發現賬上的庫存商品與庫存表上的庫存數對不上,請問一下是什么原因?
老師,我們公司上一任會計做的21年有筆錯賬,實際發票已收到,暫估沒沖,入賬了不同商品的庫存,已經結轉成本,暫估金額大于發票金額,這該怎么更正?比如21年有筆貨物做了A產品的暫估,發票金額900,暫估了3000,做錯賬時做成 購入時發票未到,貨物到了 借:庫存商品——A產品 3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庫3000 出售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3000 貸:庫存商品——A產品3000 收到發票時沒有沖這筆暫估,本來是A產品而入賬入成了另一個B商品的庫存 借:庫存商品——B產品 9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17 貸:銀行存款 1017 到2022年了怎么更正2021年這筆錯賬
老師,我們生產型企業,關于采購材料有這個問題:現在是7月份,7月份材料入庫,但是我們和供應商對賬都是8月份,對賬完成才會開票。有老師告訴我7月份材料入庫,即使沒有發票也要暫估入賬,這樣才會跟倉庫入賬一致,做到賬實相符。但是有個疑問,就拿現在7月份來說,7月份我按照倉庫收貨來暫估入賬,到了8月份,發票到了,我沖紅7月份暫估,按照收到的發票借材料 進項稅額 貸應付,然后我又要再按照8月份入庫的材料暫估,那么站在8月份的角度來說,豈不是兩份材料入賬了?當月的成本豈不是大了?
生產企業 如果3月有出口收入,已經開具出口發票,申報了增值稅, ①3月的免抵退稅是否可以先不申報,等到時候跟以后月份,例如(4或者5月份)的免抵退稅一起申報呢 ②還是說申報了當期的增值稅,就一定要申報免抵退稅 ③如果是那種超期申報的(超次年4月),是否可以跟正常申報的,一起申報退稅
發現一張取得的切割機發票不是我公司的購買的,怎么處理
公司轉讓了,之前的賬還有用嗎?還是以后的賬0申報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這個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還有提示承兌期限這 3 個都是什么意思
企業所得稅加: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項的金額是自己填報的,還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如果是系統自動生成的,請問這個數據的依據是什么?
會計計提的應發工資包含遲到早退的扣款嗎
稅務局對電子發票格式要求
老師,差額300,是不是就寫一筆 借:主營業務成本300 貸:庫存商品300 就可以了?
是的,同學,就這一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