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 A 公司對該調整事項的會計處理分錄: (1)2X23 年 1 月 15 日,調整銷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收入)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6 貸:應收賬款 226 (2)調整銷售成本: 借:庫存商品 14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140 (3)調整所得稅費用: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5(60×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15 (4)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5 (5)調整盈余公積: 借:盈余公積 4.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5
甲公司執行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并根據稅后凈利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積。2016年11月8日銷售一批商品給乙公司,取得收入120萬元(不含稅,增值稅率17%)。甲公司發出商品后,按照正常情況已確認收入,并結轉成本100萬元。2016年12月31日,該筆貨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對應收賬款計提了壞賬準備6萬元。2017年1月12日,由于產品質量問題,本批貨物被退回。假定本年度除應收乙公司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外,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甲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完成2016年所得稅匯算清繳,甲公司于2017年3月1日批準對外呈報2016年度財務報告。 要求:請編制甲公司2017年1月12日已售產品退回的有關會計分錄。
A公司2012年11月25日銷售一批甲商品給B公司,取得收入2400000元(不含增值稅),并結轉成本2000000元。2012年12月31日,該筆貨款尚未收到,A公司未對該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2013年2月18日,由于產品質量問題,本批貨物被全部退回。A公司2013年2月25日完成2012年所得稅匯算清繳。A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A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是2013年3月31日,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要求:編制調整分錄
公司2022年10月20日銷售一批商品給B公司,取得不含稅收入200萬元。A公司發出商品后已確認收入,結轉成本180萬元。2022年12月31日,該筆貨款尚未收到,公司對應收賬款未計提壞賬準備。2023年1月20日,由于產品質量問題,商品被退回。A公司2022年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假定公司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是2023年3月31日,適用增值稅率13%,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調整事項按稅法規定均可調整應交納的所得稅;涉及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均假定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足夠的用來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考慮其他因素,要求:編制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相關的調整分錄。
公司2022年10月20日銷售一批商品給B公司,取得不含稅收入200萬元。A公司發出商品后已確認收入,結轉成本180萬元。2022年12月31日,該筆貨款尚未收到,公司對應收賬款未計提壞賬準備。2023年1月20日,由于產品質量問題,商品被退回。A公司2022年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假定公司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是2023年3月31日,適用增值稅率13%,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調整事項按稅法規定均可調整應交納的所得稅;涉及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均假定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足夠的用來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考慮其他因素,要求:編制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相關的調整分錄。
公司2022年10月20日銷售一批商品給B公司,取得不含稅收入200萬元。A公司發出商品后已確認收入,結轉成本180萬元。2022年12月31日,該筆貨款尚未收到,公司對應收賬款未計提壞賬準備。2023年1月20日,由于產品質量問題,商品被退回。A公司2022年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假定公司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是2023年3月31日,適用增值稅率13%,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調整事項按稅法規定均可調整應交納的所得稅;涉及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均假定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足夠的用來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考慮其他因素,要求:編制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相關的調整分錄。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余額是怎樣計算的?
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余額是怎樣計算的? 200-140-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