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項目進項:如果企業銷售的軟件產品并不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或者企業并未將軟件產品的銷售額與硬件設備的銷售額進行分別核算,那么專用于軟件開發的設備的進項稅額應當歸入“一般項目進項”。這意味著,企業在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時,可以將這部分進項稅額作為一般項目的抵扣項。 2.即征即退項目進項:如果企業銷售的軟件產品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并且企業能夠將軟件產品的銷售額與硬件設備的銷售額進行分別核算,那么專用于軟件開發的設備的進項稅額有可能被歸入“即征即退項目進項”。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并不意味著所有專用于軟件開發的設備的進項稅額都可以直接歸入即征即退項目,而是需要根據具體的稅收政策和規定進行判斷。 企業應當結合自身的經營情況和稅收優惠政策,合理確定專用于軟件開發的設備的進項稅額的歸屬。同時,企業還需要注意保留相關的憑證和資料,以便在稅務部門進行核查時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 專用于軟件開發的設備進項稅額的歸屬需要根據具體的企業情況和稅收政策進行確定。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這部分進項稅額可能被歸入“一般項目進項”或“即征即退項目進項”,具體取決于企業的經營情況和稅收處理方式。
六月拿到軟件測試報告,進項稅在納稅申報時,有一般項目和即征即退項目,企業是購進設備,再加入自己的嵌入式軟件銷售,那個設備的進項稅項目是怎么區分?進項發票上面只有一個設備,有一款有硬件和軟件備注。不懂的點是按設備上的發票來區分,還是進項發票要按銷售的軟硬件成本比例來區分一般項目和即征即退項目?
老師,我們公司屬于即征即退增值稅納稅人。公司購入一個固定資產即用于一般項目也用于即征即退項目取得的進項如今還沒有實現收入怎么計算分攤分別申報增值稅一般項目和即征即退項目
研發測試購買的手機進項稅額,在報稅時候,這個稅額屬于即征即退項目進項稅額那面,還是一般項目進項稅額那面?
專用于軟件開的的設備進項稅額,不可以進行分攤,那么這個進項稅額最終到底屬于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的,一般項目進項,還是即征即退項目進項呢
老師,公司有軟件即征即退項目,也有一般項目,在申報增值稅的時候,也要勾選進項分攤到即征即退項目進行抵扣是么
老師還有一個問題,就輸按銷售比例對無法劃分的進項進行分攤,那么這個月沒有銷售,這個怎么劃分進項呢?
同學你好 那就不用抵扣
那這個比如5月有銷項了,4月的進項稅額,我是也要按5月的銷售比例來劃分嗎?還是怎么算
同學你好 對的 正常劃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