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的,就是個人稅前工資
請問申報工資薪金的個稅,是否包含單位部分的社保? 比如9月工資5萬,單位社保1萬,申報是按5萬還是按6萬 1.計提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 5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5萬 2.計提社保:借:管理費用-社保 1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1萬
企業應承擔部分的社保,計提的時候也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然后填年度申報表的時候有個應付職工薪酬需要填數,發放了多少工資,這個數也包含計提的企業應承擔部分的數?
年度匯算清繳中職工薪酬納稅調整表里的第一行工資薪資支出是指計提的應發工資是么(包含個人部分社保公積金,不包含單位部分社保公積金)?
老師,應付職工薪酬是三項經費的計提基數,那么這個應付職工薪酬包含計提的單位承擔的社保及公積金嗎?
老師,請問這個每年要在社保費繳費年度工資申報就是去年一整年計提的應付職工薪酬的工資嗎?包不包含單位承擔的社保部分?
老師,25年補計提24年12月工資的會計分錄,借:管理費用,因我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24年計提工資15萬,目前工資已全部發放,5月份所得稅年度匯算賬載金額,發放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有調整嗎?
怎么注冊個體戶? 個體戶有什么風險
做融資的話,有沒有很鍛煉財務能力?
老師,賬載金額不應該是24年1-12月份計提工資的金額嗎?為什么要加25年1月份補計提的2833元,截止目前已發放工資152833元。
有一家合作社和一家公司,同一地址,電費戶頭是合作社的,但是是和公司一起用的,電費發票開給合作社的,公司也需要電費發票,怎么辦
想問一下這種怎么做賬
老師你好,2024年1_12月份計提工資15萬元,2025年1月發放12月份工資,發現少計提2月份工資2833元,在2025年1月份做了補計提,2024年度所得稅匯算,職工薪酬調整表格,賬載金額,應付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需要調整嗎?
郭老師,員工旅游的費用,要申報個稅嗎
一、上海公司的法人是自然人A,A占股100%; 二、長沙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自然人A是法人,占股1%,上海公司占股99%;(根據注冊資金金額,A只需要實繳2萬即可); 2024年,A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5.5萬,是以A個人名義存入長沙公司銀行賬上,且備注清楚:投資款,并已在稅務局繳納了印花稅; (A在長沙公司超過應實繳注冊資金5.5萬-2萬=3.5萬); 請教一下,可否這樣處理: 第一種: 讓上海公司寫個代付款證明,表明:讓自然人A,代替上海公司,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3.5萬? 第二種: 讓上海公司打3.5萬到長沙公司,算上海公司實繳長沙公司的注冊資金,同時長沙公司退3.5萬給自然人A,相當于置換,更正24年自然人A,多實繳了3.5萬。但不再繳納印花稅(24年這3.5萬實繳注冊資金己繳納印花稅) 請問老師,哪種處理方法好?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老師好,我們公司會囤貨導致進項大于銷項,公司會按照穩定的稅負勾選進項發票,按勾選的這部分結轉成本,所以實際庫存和賬務系統里的庫存是不一致的,電子稅務局里也有很多未勾選的進項,這會產生稅務風險?
那單位計提的單位承擔的社保每次也是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這部分要不要加進去啊老師
是不需要增加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