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看一下他這個是哪個部門發生的工資,是根據收益部門。
員工預支工資,在預知之前已經報好了個稅,比如5月工資表應發工資10萬,銀行發6萬,現金4萬,現在到了5月底,銀行實際發工資8萬,我是不是賬上當預支工資了,因為比實際發多了,計提工資還是一樣,發的時候,做借:應付職工薪酬10萬,其他應收款~員工預知工資2萬,貸:銀行8萬,現金4萬,下個月沖回,借:應付職工薪酬2萬,貸其他應收款2萬,前提是得多計提這預知工資2萬吧,比如,補計提預知工資,借:管理費用~職工工資2萬,應付職工薪酬2萬,然后才沖,借應付工資,貸其他應收款,但是管理費用~職工工資多做了,要怎么沖,
老師你好,10月份員工工資月末計提多了,多計提900元。然后發放的分錄也做了。現在沖減的話是不是也得做倆筆分錄。 當時10月末計提時借:是主營業務成本 n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n元 11月15日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n元 貸:其他應付款n元。(老板個人發的) 現在沖銷10月份工資,在財務軟件10月計提下面有個沖銷,是不是可以直接點擊沖銷做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900元。 貸:主營業務成本900元。 然后再11月份發放時那個財務軟件下面點擊沖銷 做;借:其他應付款900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900元。 這樣做對不對
老師好,第三方公司9月份代我們發一名工人工資時發了8000元,我9月份記賬時是記的: 借:應收賬款8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7767 貸:應繳稅費233 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8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8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8000 貸:應收賬款8000 然而10月份時我申報個稅時替該名工人代扣代繳了90元個稅,我又通知了第三方把這90元扣回,在10月份發工資時發給了該工人7210元,我這樣記賬對嗎? 收入:借:應收賬款8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7767 貸:應繳稅費233 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8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8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8000 貸:應交稅費-個稅90 貸:應收賬款7210 繳納9月屬期個稅:借:應繳稅費-個稅90 貸:銀行存款90 個稅扣除數收回:借銀行存款90,貸應收賬款90。 然后在11月份申報個稅時再代扣代繳90元,依次循環反復嗎?這樣我怎么感覺是給該工人多發了90元?
計提工資包括個人部分社保 借主營業務成本—工資 386.4 貸應付職工工資 —工資 386.4 計提單位社保 借主營業務成本—單位社保 772.8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772.8 繳納單位部份與個人部份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單位保險 772.8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386.4 貸銀行存款 1159.2 發放工資代扣個人部分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86.4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386.4 由于員工離職,公司多繳納的社保費用,現醫保局退回這個員工的這筆 1159.2 的社保費用,分別是單位 772.8,個人 386.4,收到這個退費分錄怎么做呢,麻煩老師給列出具體分錄并附上金額
計提工資包括個人部分社保 借主營業務成本—工資 386.4 貸應付職工工資 —工資 386.4 計提單位社保 借主營業務成本—單位社保 772.8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772.8 繳納單位部份與個人部份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單位保險 772.8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386.4 貸銀行存款 1159.2 發放工資代扣個人部分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86.4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386.4 由于員工離職,公司多繳納的社保費用,現醫保局退回這個員工的這筆 1159.2 的社保費用,分別是單位 772.8,個人 386.4,收到這個退費分錄怎么做呢,麻煩老師給列出具體分錄并附上金額
土地使用權的攤銷的會計分錄?
電子稅務局點提交可以撤回嗎?提交算申報嗎
一般納稅人變成小規模納稅人后,應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科目有余額要怎么處理
老師請教一個問題,公司本期開票400萬,但是我不想繳納400萬稅款,覺得付的錢有點多,想分期確認收入分期繳納稅金,這樣做行嗎?今天在做申報稅費時提示銷售額比對不符,我這種情況是必須修改成本期開票金額400萬嗎?
老師好 102題怎么算 公式和原理說下
員工1-2月工資都是零申報,現在3月所屬期不打算申報員工了,可以把員工離職時間填在24年的12月份嗎
老師您好!因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記入銷售費用了,稅務上已確認銷項稅額,賬表不符,怎么調整可相符
企業法人以自己房子向銀行貸款,銀行直接將款項打給了有合同的第三方公司,然后第三方將款打給個人。公司賬面沒有款進出入。最終也是法人自己還銀行款。只不過第三方收到錢后給我們公司開了發票,這種情況怎么做賬呀。
資產負債表的年報是在財務軟件選擇2024年12期的嗎
看科目余額表能看得出。這個季度是虧損還是盈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