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私人付款的10000元,如果之前的會計沒有將其計入公司賬戶,您現在想要在賬上補做,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補做老板私人付款的分錄: 借:銀行存款 10000 貸:其他應付款-老板 10000 當這10000元用于支付專家工資時,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5000 貸:銀行存款 5000 其他應付款-老板 10000 1.關于個稅申報的更正,您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交更正申報申請,并提供相關的支付憑證和合同等證明材料。具體申報方式如下: 如果專家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并且公司支付了15000元的工資,那么公司需要為專家申報個人所得稅。申報的稅款基數應為15000元。如果之前只按5000元申報了個稅,則需要更正申報并補繳差額部分的稅款。
老師,我這個公司是今年4月份注冊的,到現在資本金還沒有到賬,所有費用都是股東私人墊款,去年年底就有人員工資發生了,也是股東私人墊款付的,我來這邊之前都沒有會計,每個月都是零申報報稅,項目到現在還沒有開始啟動,是要把這些費用全部做進籌建期嗎?開業前的工資需要怎么給她做進去呢?
老師能幫我解答一下關于個稅的問題嗎,我們公司是每個月5日發上個月的工資,每月15日之前申報稅。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今年1月份入職的。1月11日給她上的社保。我們正常1月5月發去年12月的工資,那我1月申報的是去年12月的個稅。但沒有她的工資,就沒有給他做申報。等2月5日 發1月的工資了。2月份她有工資收入了。個稅申報的稅款所屬期是2月的了。現在個稅系統里查不到他1月份稅款所屬期的記錄。也就沒有她1月份社保的申報記錄,這怎么辦,她現在要我們公司來補。在社保系統里是能查到她1月份我們公司是上社保的記錄的。他說1月份沒有收入做0收入的申報。就能看到有社保的申報了。我覺得我們沒有錯,也不應該補呀。我們要怎么辦這個事情呢?
老師 想問下之前會計工資是按照銀行當月發放當月計提工資薪金按照銀行發送申報個稅 但實際是發上一個月的工資,那我們交接回來沒注意按照當月的工資申報個稅 銀行隔月發工資 就導致漏了一個月的工資沒有申報 應付職工薪酬在借方 想請問現在要怎么做 去更正個稅申報表 把漏的那個月補了嗎
老師請問:我剛入職一家建筑勞務公司,我看到以前年累計下來的暫估成本一有3.5億。說都是發工人工資 和支付材料 費等 等 。但是我查了項目 的個稅申報都沒有看到有給勞務工進行個稅申報。如果是這種 情況,我要怎么接下來沖這個賬? 先找到以前年度的人員工資先去補做個稅申報嗎?
請問老師,我還沒來這家公司時賬是給代理記賬做的,23年4月5月6月來了一個員工想,發工資 代理記賬沒有給她做工資 也沒有給她申報個稅,發工資被記成了其他應收去了,我才發現,要幫她轉成工資,我就借:管理費用一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一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一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 我就在23年12月份補報了工資 可是那個員工不愿意 因為個稅APP上會顯示日期不同,我就決定去柜臺變更申報,這樣對么?
老師,一張出口發票上面的商品有的退稅有的不退稅是什么意思?
請問錄入做賬軟件里的資產模塊資產卡片,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要加明細嗎?比如固定資產電腦1/2/3,累計折舊電腦1/2/3,還是所有的機器設備,電子產品都用貸方累計折舊一個科目就可以
期初現金余額1408.25元,本期發生0.35元的利息收入,根據以上編制現金流量表
老師,請問下就是有個公司她是2024年11月成立的,但是稅務登記是在2025年1月,那2024年的稅要申報嘛?還是從做稅務登記開始申報
24年用了以前年度損益科目,要調整23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報表嗎?
老師,我公司是勞務公司,一直開的是差額征稅的發票,我業務的20%外包了,這外包部分的業務對應的收入可以開差額發票嗎?
股東分紅需要報什么稅
分公司做所得稅匯算的時候,股東信息寫什么,寫總公司的嗎
老師,現在還可以更正申報1月份的個稅嗎?步驟是咋樣的?我好像沒找到更正申報這個選項
其他公司向我們公司借種苗,年后再還苗給我們,跨市移交。稅務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可以不產生費用嗎?
你看清楚題目, 1.去年3月是公司賬上付給專家5000,以前的會計做了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 5000 貸:銀行存款 5000 老板去年2月私人付的10000,她沒有做賬 2.她沒有申報個稅,我需要去稅務局更正報表,因為3月銀行付了5000元,私人10000沒有做賬上,跨年補話,我去更正上一年的個稅應該按5000補還是15000補呢
那你這個補做就可以 是什么會計準則 2.補報在12月就可以
老師啊,你能不能認真看看題目啊,個稅申報不是收付實現制的嗎,漏的是去年的工資了,我延續以前會計的報稅習慣,計提本月,付和申報都是上一個月,所以已經跨年了,我2月份付和申報都是今年1月的工資,但是這個全年3月付銀行付的5000元沒有申報,剩余10000沒有做賬,也沒有什么,應該怎么弄呢
老師啊,你能不能認真看看題目啊,個稅申報不是收付實現制的嗎,漏的是去年的工資了,我延續以前會計的報稅習慣,計提本月,付和申報都是上一個月,所以已經跨年了,我2月份付和申報都是今年1月的工資,但是這個去年3月銀行付的5000元沒有申報,剩余10000沒有做賬,也沒有申報應該怎么弄呢
如果只是沒有申報,我就直接去稅務更正補報就行,現在發現私人付的10000沒有做賬,現在賬上補的話,那到底應該怎么申報,是直接按15000更正去年申報的,還是指更正補5000元就行,1萬元今年這個月和今年付的工資合并申報呢
三月沒申報的你需要更正申報 一萬元你要做在這個月就下個月申報
你的意思是更正申報去年3月申報就按5000元申報,在賬上補去年的10000元,摘要寫:補做2023年專家工資 ,借:管理費用10000,貸應付職工薪酬10000,借應付職工薪酬10000,貸:其他應付款10000 之后這1萬申報不在2023年里申報,在2024年里申報,對嗎
對的 我是這個意思 可以這樣做
老板私人給的這10000元以什么為原始憑證
這個是給的現金還是打款 打款有回單 現金用收據
微信轉的
沒有回單也沒有收據,微信轉賬,可以把以前微信轉賬的界面打印出來可以嗎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