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題目在哪里,麻煩發一下,謝謝
3月1日,A公司購入了一批甲原材料,用于自產自銷的產品。該批原材料的購買價款為600萬元,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78萬元。購買過程中發生了運雜費40萬元,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50萬元,到年末,已領用50%用于生產產品,該批產品尚未完工,到年末發生了制造成本總額550萬元。該批尚未領用的原材料按照市場公允價值確定的銷售價格為320萬元,尚未領用材料全部用于生產完產品將發生成本600萬元,該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為1 200萬元,預計將發生銷售費用100萬元。 尚未領用的原材料是否發生減值。 由于尚未領用的原材料是用于生產產品的,因此應該首先判斷該產品是否發生了減值。(1分) 產品的成本=(600+40+50)×50%+600=945(萬元)(0.5分) 產品的可變現凈值=1 200-100=1 100(萬元)(0.5分) 由于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小于可變現凈值,產品沒有發生減值,相應的原材料也沒有發生減值,不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1分) ? 產品成本為什么不是550+600呢
懂的老師麻煩回答下 合同售價100,庫存商品60,合同履約成本30合同取得成本20,銷售費用10, 那么可變現金額是100-10=90 成本是60+30+20=110 那么20的減值是大家按比例分攤? 準則第三十一條說,先要對其他準則規定的那些合同成本進行減值測試,比如庫存商品就是存貨那個準則規定的,那么我對它減值測試的時候,是按照售價-處置費用=90 tip:這里我覺得不是:售價-處置費用-合同履約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因為存貨準則說是將要發生的成本,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是已經發生了的。 那么庫存商品無需減值(90>60) 那么按照第三十條,合同成本的可變現凈值是:100-10=90 tip:剩余對價-未來要發生的成本 我姑且認為這里的剩余對價是指售價-處置費用-相關稅費 那么這個90就是庫存商品+合同履約成本+合同取得成本=110的可變現凈值 那么接下來這個20的減值是在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之間分攤,還是庫存商品+合同履約成本+合同取得成本之間分攤? 參考資產減值那章,庫存商品不應該再分攤減值了,已經觸及它的底線了,應該是其他
2x20年12月31日,甲公司結存B在產品150件,每件成本為5萬元,賬面余額為1500萬元。B在產品專門用于生產 B產成品,B產成品的市場價格為8.5萬元,將每件B在產品加工成產成品預計還將發生成本3.8萬元,預計銷售每件B產成品將發生相關稅費0.5萬元。 老師我算這道題的時候。直接用1500的賬面余額。減去了可變現凈值。為什么不對呢,不過后來一乘在產品成本是750。這個賬面余額代表什么?為什么不能直接用?
作區別處理的原因,是不是因為它是用賬面價值來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應該因為補假的原因,再換處方產生損益,所以換處方按賬面價值計量,但是按禁用工具的初始入賬準則的話,一般都是公允價值入賬的,所以換入方按公允價值入賬,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然后還有就是第二個,嗯,因為金融工具的計量,初始計量,它嗯,不一定都是按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也有按攤余成本的。嗯,如果他這樣子統一的按公允價值來作為補價的入賬的話,是不是也不太合理,那是不是針對不同的金融資產也應該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只是這個地方沒有做進一步的引申。然后還有第三個,就是關于這個會計上的處理,稅法上應該是不認可的吧,因為稅法上不會因為這個原因而,嗯,毫無理由的去調它的同一項資產的計稅基礎吧
老師想向您請教個問題,我們那個可變現凈值不是等于產產品的售價減去銷售費用及稅金減去進一步的加工成本嗎?那為什么這個里地方的這個比產品,它不減去每臺的這個0.8萬元,這個這個成本。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關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
老師,本月銷項稅額小于可抵扣進項稅額,老板問我如果多開幾百萬銷項票,會不會影響企業所得稅,缺不缺成本票,這個是得怎么算啊,有點蒙,麻煩提供一下思路謝謝
就是這倆,忘記發了
同學你好, 在計算可變現凈值時,考慮的 可變成本,? 那個300 ,屬于沉沒成本了,不需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