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的時候做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其他收益。
老師,我12月份應交增值稅是47250.32元,可加計抵減額是10670.19,繳納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6580.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加計抵減10670.19 貸:銀行存款 36580.13 營業外收入-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10670.19 這樣做對嗎
老師 加計抵減的分錄這樣做對嗎 ?第一步計提時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營業外收入 -加計抵減 第二步轉到銷項稅 借:應交稅費-銷項稅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老師,您好: 我們這個月增值稅加計抵減需要抵扣做賬,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我們需要交的增值稅都轉入未交增值稅,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兩個問題:第一,我們加計抵減的營業外收入要交所得稅嗎;第二,我們 應交稅費-增值稅--減免稅款的余額需要轉到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嗎
您好老師再問一下加計抵減分錄,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加計抵減,貸:其他收益。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加計抵減。分錄是不是這樣做的?其他收益科目年末用不用結轉?
老師,先進制造業增值稅5%加計抵減后本月不用交增值稅,這個5%加計抵減的增值稅額分錄是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下設加計抵減稅額,還是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這個二級科目選得對不對)?
當月稅費確認入賬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加計抵減 當稅費抵扣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是這樣嗎?
就是月末結轉的時候不用考慮加計這一部分等實際交的時候就直接抵扣就行了,就是抵扣的分錄就是我寫給你的。
財政部給出的處理是這樣的,然后你沒有其他收益科目,也可以用營業外收入代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