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同學,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老師,這法條在說什么,適合問什么問題的答案:.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仍然提供保證或者承擔保證責任,又以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或者請求返還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證人 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務人放棄訴訟時效抗辯的除外。
起訴或申請仲裁后又撤回。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后,又撤回起訴或者仲裁申請,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未再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保證人主張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對保證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后,又撤回起訴或者仲裁申請,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已經送達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債權人已經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行使了權利。 老師,這兩句我理解不了,到底保證人是還要承擔保證還是不承擔
起訴或申請仲裁后又撤回。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后,又撤回起訴或者仲裁申請,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未再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保證人主張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對保證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后,又撤回起訴或者仲裁申請,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已經送達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債權人已經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行使了權利。 老師,這兩句我理解不了,到底保證人是還要承擔保證還是不承擔
認真回答我的問題,標注題號,不要不會的亂答,否則差評 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1)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如何理解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可以舉例說明嗎? (2)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如何理解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可以 舉例說明
下列關于重整計劃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管理人負責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計劃草案 B.債權人未依照規定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 C.重整計劃執行人不執行重整計劃的,經利害關系人請求,法院應當更換執行人繼續執行重整計劃 D.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得法院批準的,法院應宣告債務人破產 E.債權人依照債權分類,對重整計劃分組進行表決 【答案】ABDE 【解析】選項C:重整計劃由債務人負責執行。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人民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并宣告債務人破產。 問題:重整期間,取回權能不能具體講講?比如誰不能行使誰能行使? 還有關于債權申報,能不能展開講講,比如連帶債權人啊,有擔保的債權人啊,保證人啊?可以重復申報嗎
公司提示去年有兩張貸款利息的發票,其中有一張金額已入賬可以對上,另一張沒有相同的金額,但應該是之前的財務分開入的,發票開的是總金額,現在聯系不到之前的財務,這種情況下應該選什么呀?
請問老師4月份資金納1季度的所得稅,補繳2024年的所得稅和印花稅,3月底沒有計提,帳務是反結帳做在3月底還是做在4月呢?
做暫估的時候可以掛在其他應付款這個科目上嗎?
老師去年應收賬款本來是1會計記賬成了1.1多記了應收賬款0.1今年他做了這筆分錄你看對那嗎
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我23年和24年的銀行匯款手續費沒開發票,現在開出來應該怎么做賬呢?
老師你好,公司銷售固定資產汽車的會計分錄
未稅的但是轉的公戶需要開票給對方嗎
老師,銀行支付了標書費,但是票沒有回來,納稅需要調增嗎
股東轉讓,可以把投資款退給原股東嗎
老師,我是個體工商戶,營業范圍是“新鮮蔬菜零售;食用農產品零售”問一下開發票的話新鮮豬肉算農產品嗎?可以免稅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