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這句話意思是保證人知道主債務已經過了訴訟時效,還依然提供保證的話,不能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也不能向債務人追償
2.2020年3月,和平公司與工商銀行簽訂了1000萬元的貨款合同,并約定該筆貸款還款期限為2021年3月31日。同時,和平公司應工商銀行要求,以其自有的現值400萬元的生產設備作為抵押物設定抵押井登記。抵押合同約定,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和平公司若無法清償本息,該生產設備的所有權直接移轉為工商銀行所有。此外,東橋公司作為和平公司保證人與工商銀行簽訂保證合同。合同約定,東橋公司的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2020年7月,和平公司與西橋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和平公司將生產設備出租給西橋公司,租賃期限為1年。根據和平公司的書面告知,西橋公司對該生產設備已經設置抵押的情況知情2021年4月2日,因和平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工商銀行要求行使抵押權,西橋公司以租期尚未結束為由,拒絕了工商銀行的請求。2021年5月,工商銀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21年6月,東橋公司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1)和平公司與工商銀行簽訂的抵押合同及約定條款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2)西橋公司拒絕工商銀行行使抵押權的做法是
.2020年3月,和平公司與工商銀行簽訂了1000萬元的貸款合同,并約定該筆貸款還款期限為2021年3月31日。同時,和平公司應工商銀行要求,以其自有的現值400萬元的生產設備作為抵押物設定抵押并登記。抵押合同約定,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和平公司若無法清償本息,該生產設備的所有權直接移轉為工商銀行所有。此外,東橋公司作為和平公司保證人與工商銀行簽訂保證合同。合同約定,東橋公司的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2020年7月,和平公司與西橋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和平公司將生產設備出租給西橋公司,租賃期限為1年。根據和平公司的書面告知,西橋公司對該生產設備已經設置抵押的情況知情。2021年4月2日,因和平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工商銀行要求行使抵押權,西橋公司以租期尚未結束為由,拒絕了工商銀行的請求。2021年5月,工商銀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21年6月,東橋公司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1)和平公司與工商銀行簽訂的抵押合同及約定條款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5分)(2)西橋公司拒絕工商銀行行使抵押權的做法
老師,這法條在說什么,適合問什么問題的答案:.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仍然提供保證或者承擔保證責任,又以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或者請求返還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證人 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務人放棄訴訟時效抗辯的除外。
起訴或申請仲裁后又撤回。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后,又撤回起訴或者仲裁申請,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未再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保證人主張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對保證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后,又撤回起訴或者仲裁申請,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已經送達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債權人已經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行使了權利。 老師,這兩句我理解不了,到底保證人是還要承擔保證還是不承擔
起訴或申請仲裁后又撤回。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后,又撤回起訴或者仲裁申請,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未再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保證人主張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對保證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后,又撤回起訴或者仲裁申請,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已經送達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債權人已經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行使了權利。 老師,這兩句我理解不了,到底保證人是還要承擔保證還是不承擔
老師,請問附圖的分錄對嗎?
公司投資支出款手工記賬怎么記
你好老師應付賬款已經付完款了,發票已經5年了沒有開,企業已經不存在了,賬務如何處理?
你好老師應付賬款已經付完款了,發票已經5年了沒有開,企業已經不存在了,賬務如何處理?
2024年度匯算清繳里調出的業務招待費8000多元,那么利潤多了8000多元,請問老師:2024年度利潤表中如何調整?
純利潤的情下200萬交多少稅,個體工商戶
老婆是法人存在負面清單,更放老公做法人可以嗎?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
存在負面清單更放法人可以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115這個題目第二問追加投資變成權益法時,為什么要調整之前的賬面價值,另外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和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有什么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