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 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4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老師,我司給員工買最低基數社保費,公司承擔個人部分300和公司部分1000,沒有住房公積金,老板開給他工資7300。那我在計提他的工資,發放他的工資,計提他的社保費,繳納他的社保費,我怎么寫分錄?申報他的個稅時本期收入是多少?系統是不是不會扣除個人部分300元,求老師一一解答,太繞了,新手,不會處理這賬務
老師我們給員工暫扣了三個月社保,后來沒給交,他基本工資2500報個稅的時候我給他按的2500,但實際發他手里的是扣除社保后的錢,上個月把扣的三個月的社保錢返給他了,導致他的個稅我多給報了三個月的社保錢數,怎么辦呢
老師麻煩幫忙看一下這個賬務處理 2022年11月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45147.27 貸:應付職工薪酬45147.27 計提11月代扣社保公積金借:應付職工薪酬4099.09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費3096.25 其他應付款/代扣公積金540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462.84 實際發放工資時發現有個人多扣了21元個稅,想著在12月給補發回來 12月工資年底工資表又給錯了,多加入一個不該加入的人員工資, 12月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42820貸:應付職工薪酬42820 計提12月代扣社保公積金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4063.86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3096.25 其他應付款/代扣公積金 540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427.61 12月做錯賬個稅427.61元,實際個稅442.61元 2023年發放工資時怎么都找不平, 訴求想把去年的12月份計提重回,重新做正確的分錄,12月份有筆工資485元在2月份發放的。
老師們,我們有2個公司,A公司是給老板2022年每月計提8千元的工資,也在個稅申報系統上填寫每個月扣除90元的個稅,但一直沒有實際發放,B公司也給老板發著工資,這兩個公司的外賬都外包給財務公司了,2022年A公司所有人員工資計提431790元,實際發放的比這個少,外賬會計填寫這個數據時給我說2022年老板的綜合工資超過12萬元,需要補繳3000元,然后她就將A公司匯算清繳中工資調增了25600元,倒擠出稅收扣除的的金額是406190元,我個人的常識是工資就按實際計提的寫“賬載金額”,“實際發生額”就是實際發放的工資,按照外賬會計的意思如果按賬面計提工資與實際發放工資就得調增15萬多了,但她很顯然說與老板個人工資薪酬綜合所得掛鉤我感覺還是有問題,個人所得稅不是單獨做的嗎?請問老師外賬這么調整合適嗎?
老師,工資計提時,員工基本工資8000,扣除其他社保費用,應交個稅51.03,實際到手6600多,但是個稅系統填寫錯了,把實際到手的6600多填入了收入項,最后個稅交了10.67,老師這個怎么做賬去調整
老師,是個稅有誤,我該怎么去調整
多扣了個稅還是少扣了個稅
個稅系統收入項少填了,個稅少扣了
同學你好 那你做其他應收款 發工資的時候扣
我可以用他實際到手的工資+個稅+社保,實際去倒擠一個計提,個稅系統就那樣,錯就錯了吧,他最后也會自己去進行個稅匯算清繳
老師,是21年的賬了,我現在在做內賬,重新過一遍
可以的 內賬這個不牽扯稅務
好的,謝謝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