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按第一次的
某外商投資企業2000年度發生如下經濟事項:(1)2000年4月,簽訂銷售合同一份,金額50萬元。(2)2000年11月,審查后發現記載資金的賬戶比期初多出100萬元,其中包括應撥付給外地分支機構的資金30萬元。(3)2000年12月,按規定到有關部門進行權利證照的換證工作,共換取新證照3份。根據所給資料,回答下列問題:2000年4月簽訂的購銷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為()元。A250B150C500D2009.[單選題]接第8題,2000年11月,資金賬戶應繳納的印花稅為()元。A1000B500C350D21010.[單選題]接第8題,2000年12月,換取的權利證照應繳納的印花稅為()元。A30B25C20D15
我司是一般納稅人,印花稅是按次繳納 租賃合同有顯示月租賃金 2022年6月到10月月租金是5萬元,11月到2023年6月 月租金是6萬元,共一年租期,并沒列明合同總金額 請問我是按以下哪種方式繳納印花稅? 第一種:一年租期,分12次繳納印花稅,按每月實付租金,每月按次采集印花稅 第二種:按一年租期*每個月的租金繳納印花稅, 第三種:分兩次繳納印花稅,即稅款所屬期2022年6月到10月月租金是5萬元*5個月 ,11月到2023年5月 月租金是6萬元*7個月
請問老師,單位是餐廳,2022年3月31日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然后因為房屋屬于非文化遺產,目前對方還沒有與我單位簽訂續簽的合同,只是簽訂了一份協議,目前我單位還在使用該房產,請問老師,這個協議需要按照租賃合同繳納印花稅嗎?協議上面沒有房屋的金額的,只是說明了,為什么無法簽訂合同的原因。
請問老師,單位餐廳,因為餐廳用的是文化保護房屋。目前只是在原到期合同的基礎上,補簽了一個協議,請問老師這份協議大致規定按照原來合同的價格繼續續租,請問老師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請教個問題,承攬合同,第一次合同簽署10萬元,一周或一月后簽署補充協議合同價格變更為8萬元,按照哪個價格繳納印花稅,還是都需要繳納?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關稅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關稅計稅價格,加關稅嗎,??14% 是啥
這道題的算是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組成計稅價格這里,委托加工應收消費品,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啊?
這個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銀首飾是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非金銀首飾是以新貨物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基礎,不扣減舊貨物的回收價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還休息了兩天,怎么算
這個后邊為啥是 20??2000 啊
過節買包包,首飾,煙酒,送客戶,開普通發票,記哪個科目?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老師,稅務疑點,這個是什么意思?稅款所屬期起:2023-01-01,稅款所屬期止:2023-1231,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0.00,業務招待費管理費處瑪用:132113.00,業的支付賬載金額:0.00,業務招待費稅收金額:0.00 營業收入:10325399.84,視同銷售稅收金額:0.00.扣除限額:0.00,差額1:132113.00,差額2:0.00 問題類型:未據實申報業務招待大額費支山賬載金額
現金報銷單上報銷人和領款人是同一個人,之前企業管理上簡化就只簽了報銷人,領款人處沒有簽字,審批和發票都是齊全的,可以在之后規范流程嗎,之前的原始憑證,如果遇到核查時,在備注欄里補寫現金已支付,出納簽字佐證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