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就看員工了。員工要是想在單位交社保,那單位就要給交。
鄒老師,你好。現在建筑勞務公司說是農民工在戶籍所在地購買了新農合的,公司給與承擔這部分費用,然后公司給他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不為他購買社保了,是嗎?有這個具體的政策規定嗎?
請問各位老師,小企業物業公司,聘請的臨時工之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當時走的是應付工資 現在領導說的簽訂勞務合同,臨時工也是全日制上班的,說白了就是為了不繳納社保,請問那發放工資怎么走賬。
市政修路項目。我們是總包單位,代發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分包單位提供的工資單(沒有個稅和社保)和合同花名冊(分包單位與民工簽訂的是勞務合同,不是勞動合同)。請問 :勞務用工合同能按照工資這種方式發放嗎?請老師解答一下,謝謝。
老師,員工自己買了新農合社保醫保,在公司任職簽全日制勞動合同不交職工社保,可以的嗎?
#提問#老師好,請問農民工買有新農合,是不是在城里各單位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不用交社保
差旅費屬于什么費用 屬于銷售費用還是管理費用
老師好,我們現在公司名下的舊鏟車,想以舊換新,老板意思是直接讓對方拉走,然后新的鏟車直接價格減掉,這樣能行嗎??我賬務怎么處理?著急在線等。
請問我店有公費團建或者去旅游可以報銷嗎?
你好!高新技術企業光電最新的稅務政策是什么?
現金日記賬可以中途過賬對賬嗎
老師,這樣的去年的應收賬款,如何調平,回款時入得應收,但之前根本沒下賬
老師,我是A公司,需要給B付款交一些費用,C替我A公司直接給B公司付了款,沒有經過A的賬戶,我應該怎么做賬最好
老師,房地產以房抵工程款,應該以哪個時點確認收入?
天府通辦怎么改手機號
老師好 提取的年終獎在申報企業所得稅表里,管理費中填在哪一欄
不交是不違規的吧,我們是建筑勞務公司
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想交職工社保,那就必須得交,不然就違法。
就是如果員工自愿放棄,就是不違規的。沒有哪個建筑勞務公司能全員社保,本來農民工就不穩定
農民工是簽勞務合同就不用交。 簽訂勞動合同就要交社保,這是主要區別。
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是員工寫了協議,說自動放棄,將來員工要是找企業交企業,還是給補交的,因為有這樣案例。
勞務合同,個稅太高,農民工拿那點錢不愿意那么高的個稅的
打官司也是個案,不是大部分。企業要為稅收籌劃著想,你這樣解釋有點不為企業著想
其實我是為企業著想的,簽訂勞動合同,要是不交社保,社保局查到會讓補交的。這樣企業損失是很大的。 按照勞務申報,個稅預交的時候會多交,但是匯算清繳會退回來的,多退少補。
。而且簽訂勞動合同就屬于單位員工工會經費,這些都會增加的。
還會涉及到殘保金的人數。都有影響的。
農民工很多人不會去匯算清繳,
這就看您在哪方面考慮了唄,我認為咱們是單位的會計,因為為企業考慮。因為我們賺企業的工資呢,就是企業少往外交錢少交稅。
你說的太嚇人了,企業都不敢操作了,勞動仲裁是個案。
比如不會的。我們可以給一個匯算清繳的。說明發給他們。這也是一個很好的處理方法。領工資的時候就發給他們一張說明。
你為企業的建議也是可以,只能作為一種方案。但是實操性不強
這個就看您實際情況 ,要是勞動合同了,就按工資薪金申報,需要繳納社保。 。要是勞務合同就按勞務報酬申報,不用交社保,您對應您的合同 然后利弊上面我也進行了。簡單的分析。
你們學堂老師的說法都不一樣,真懷疑老師的水平
而且我要問的問題是,如果有了新農合,不買社保,員工也不鬧的情況下,是合規的。你的回答危言聳聽。
是這樣情況,比如您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有新農合社保。成功放棄了,可以只要當地社保不查就沒問題。
這個就看你當地社保局的政策,當地社保局不管就沒問題。
我們是從政策法規全面的角度來考慮,不然企業將來出事被罰款。找到我們學堂,
那個打錯字了。是簽訂勞動合同了。然后員工有新農合的社保。自愿放棄職工社保。這種情況。只要當地社保局不追究,就沒有問題。所以具體還取決于當地的社保。
你等于沒回答。這和有沒有新農合有啥關系。社保部不查,我就啥保險也沒有,也是可以的。不買保險的單位很多,因為進城務工人員很多,他們拿著微薄的收入,很多不愿意買城里社保,而且他們在每一個城市也不知道呆多久
實際就是這個情況,員工他自愿放棄社保。可以 但最終還是取決于當地的社保。當地要社保,查到了要補交就要補,就需要補交。 因為社保法規定是要給員工繳納社保。 我只是把風險點。要說出來。因為就算員工同意不交社保,這個企業也是存在風險點的。
#提問#老師好,請問農民工買有新農合,是不是在城里各單位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不用交社保 這是您的原始提問。社保法規定,單位必須給勞動合同員工繳納社保。
你去社保局工作吧,不用給企業答疑了。
如果您認為哪塊不清楚的,可以再追問。
第一,關于用人單位是不是必須要給勞動者買社保這個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所以,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勞動者買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