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B有進出口權就行
前提:綜保區內交易,委托代理進口貨物。A是委托方,B是受委托方,C是下游加工企業。 貨物到達后,B報關并進入綜保區,A按代理合同分批劃款給B,B按批次交貨給C,C在綜保區內進行加工,并由C報關入境(目前不知道海關繳款書是如何開具)。現在是A要求B出具0增值稅率的發票。 1.請問有沒有文件支撐呢,這個可行嘛 2.B需要給A對方開具發票嘛 3.若是B給A開具發票,A給C開具發票(A此時抵扣掉了嗎),C拿著銷項稅發票加海關繳款書抵扣嗎
我們公司是境內企業,要從境外企業B進口貨物,貨物是境外工廠A生產直接發貨的(A,B不在同一國家和地區),我們合同是跟B簽訂的,進口報關也是由我們自己辦理,也就是說這批貨是B先從A購買并在B企業所在地報關一次,我們再從B進口并在我國報關。然后現在為了卸貨更快,B提議我們直接把大部分貨款付給境外工廠A在我國境內的委托收款企業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給境外企業B,這部分可以理解為B在這次交易中賺的差價,這樣有問題嗎?
我們公司是境內企業,要從境外企業B進口貨物,貨物是境外工廠A生產直接發貨的(A,B不在同一國家和地區),我們合同是跟B簽訂的,進口報關也是由我們自己辦理,也就是說這批貨是B先從A購買并在B企業所在地報關一次,我們再從B進口并在我國報關。然后現在為了卸貨更快,B提議我們直接把大部分貨款付給境外工廠A在我國境內的委托收款企業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給境外企業B,這部分可以理解為B在這次交易中賺的差價,這樣有問題嗎?
請教下關于進口業務。進口報關單上境內收貨人A 和消費使用單位B是不同的兩家公司, 并且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的繳款單位寫了境內收貨人的公司A。 我們問過第一家財務公司,他們的解釋說,因為B是“消費使用單位”, 才真正擁有貨物所有權。 如果繳款書開給A, A因為沒有貨物所有權,即使進項稅繳款書開給A,但A也不能享有進項稅抵扣。 這樣的說法對嗎? 另外,我們又咨詢過第二家財務公司,另一種說法是: A可以不充當“純代理”(即進口買賣的業務實際是B在做,不是A來做); A應該要充當“代理進口”,然后做經銷銷售給B,相當于對境內銷售,再給B開具國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這樣的話,A就可以用海關開具的”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的進項稅,來抵扣銷售開具給B的國內專用發票上的”銷項稅“? 上面哪個說法對?
現有一家A公司委托B公司代買貨物,A將貨款打入B公戶(只是簽訂代買協議,無購銷合同)B和C簽訂買賣合同,C發貨給B,B將貨物給A,B只是代理報關,進口稅票直接開給A,等于說只是在B的銀行有一進一出的流水。
你好老師,職工培訓學校要做停車場,用瀝青地面,算固資不
營業執照年報上面的本期五險實際繳納金額是只填單位還是全部金額
老師,有些員工要求不買社保,可以申報個稅嗎?發工資走私賬還是走公賬比較好?
老師,水產公司加入水產協會,交了五萬塊入會費,只能開收據。請問入賬什么科目好?然后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是否要做無票費用剔除?
1-3月支付的稅款: 增值稅:507.62元 城市維護建設稅:12.69元 企業所得稅:138.01元 印花稅:20.10元 合計:678.42元,在上期需要計提的話分錄怎么寫
老師你好請問這筆分錄繳納所得稅應交稅-應交所得稅期末余額是760000,然后銀行實際繳納的是813378.67,差額53378.67入到所得稅,這個怎么理解
公司收到一張裝修費發票,但是建筑類發票不都是有項目名稱的嘛,地址和公司注冊地址不是同一個城市,但是客戶說這是他的公司辦公室裝修費用,這個可以入裝修費用嗎(我們是代賬的,客戶就是收票公司)
老師我們是建筑公司,當月發生了一些吊裝費,對方發來了結算單,但是沒開發票,我司也沒付款這個時候,外賬(權責發生制)和內賬(收付實現制)是如何做賬的
有沒有個稅附加扣除的那個表 有沒有個稅附加扣除的那個表
老師,公司在2023年4月開的紙質票,現在要退貨紅沖,可是在電子稅務局想開具紅字發票,可能因為是紙質票又搜索不出來,怎么開紅票呢?(在全量統計那里是查到有這張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