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運費和港雜費,這個當初是有報價單提供給公司的,這個報價單就是公司每次出貨付費的計算依據,公司可以根據報價單先自行計算確定海運費,港雜費。 2,可以根據出口報送單上的海運費核對 3,實際發生的與單上不一致,先行按報價單及報關單確定海運費,等實際 單據到達公司時,按照差異額進行調整就可以了
老師您好,我們是純外貿企業,根據出口確認單做賬時,有保費和海運費,計入銷售費用,這里的保費和海運費金額,需要與我們貨代給我們開的海運費和港雜費發票金額核對嗎?
請教下關于進口業務。進口報關單上境內收貨人A 和消費使用單位B是不同的兩家公司, 并且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的繳款單位寫了境內收貨人的公司A。 我們問過第一家財務公司,他們的解釋說,因為B是“消費使用單位”, 才真正擁有貨物所有權。 如果繳款書開給A, A因為沒有貨物所有權,即使進項稅繳款書開給A,但A也不能享有進項稅抵扣。 這樣的說法對嗎? 另外,我們又咨詢過第二家財務公司,另一種說法是: A可以不充當“純代理”(即進口買賣的業務實際是B在做,不是A來做); A應該要充當“代理進口”,然后做經銷銷售給B,相當于對境內銷售,再給B開具國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這樣的話,A就可以用海關開具的”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的進項稅,來抵扣銷售開具給B的國內專用發票上的”銷項稅“? 上面哪個說法對?
老師你好,請問,純外貿企業,年底時,沒有和貨代的對賬單,怎么核對海運費和港雜費進項發票有多少沒開票?可以根據出口報關單上的海運費核對嗎?但是實際發生的海運費港雜費和報關單上不一樣哦。這個問題怎么解決?
老師,我是深圳的。我司通過供應鏈FOB出了一批貨物到香港。退稅不知道怎么操作。供應鏈這邊只給我報關單,車輛載貨清單,代理出口證明(收到國外貨款后提供)再加上我國內的進項發票,那這樣就可以去申請退稅嗎?但是有一些費用比如供應鏈的代理費,運輸費其實是國內我公司支付,供應鏈這邊同一開發票為服務費,6%的服務發票。請問這個發票是否會影響我司退稅?是否需要供應鏈那邊分開兩項開發票?比如代理費是多少列清楚開?
請問老師,請問稅務對下面的發票,有規定嗎?一張關單上有好幾個品名,海運費發票備注的是此關單上第一個品名,需要重新開具備注成最大金額的品名嗎? ?但是同事說:當報關單上的品名對應不同的金額時,?選擇金額最大的品名進行備注更為合理,?因為這有助于準確反映報關單的實際價值和內容。?海關在處理這類報關單時,?會依據品名和對應的金額來判斷報關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確保稅收的公平性和準確性。? 因此,?在處理包含多個品名的報關單時,?選擇金額最大的品名進行備注是更為合適的選擇。? 請問這個是同事根據經驗說的吧,沒有相關的政策依據吧
老師咨詢一下,營業執照范圍是供應鏈服務,那水果,醬油,日用百貨,可以開嗎?農產品公司
老師,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請問收入和成本包不包括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成本?
老師在實操包里操作時,要刷新頁面,切換頁面,怎么操作快捷鍵,謝謝
老師您好,存在未辦結的紅字發票事項是怎么回事呢
老師好,建筑公司掛靠流程是怎么樣的呢?
老師我們單位食堂食材采購超400萬今年沒招標,財政讓政府采購怎么辦
一億元債權債轉股投資設立新公司,新公司財報如何記賬? 要繳稅嗎?
有一個個體工商戶在 23 年 12 月份的時候開具了一張增值稅發票,然后在 24 年 1 月份的時候發現開具錯誤,在 1 月份的時候開具了紅沖發票,然后又重新開具了一張正確的發票。請問在這種情況下,這筆收入在 24 年 1 月份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嗎?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處理才是正確的還是應該 24 年 1 月份個人所得稅零申報呢?
開具數電發票那些業務類型需要在備注欄備注,具體怎么備注?
請問老師,我這里要做所得稅匯算清繳,但是2024年度,我沒有計提2024年11月 12月份工資,也沒有發放,也沒有計提2024年度11份,12月份社保費,但是在2025年一月繳納了2024年11 12社保 4月繳納了2023年度7-12分公積金,(以前也沒有計提過)發放了2024年11 12月份工資我該怎么做納稅調整,下面表格里賬載金額填2024年度賬面淑,實際發生額填上什么數,要填2024年賬面+2025年發放11 12 工資,和2025年繳納11 12月 社保 公積金也填上是嗎?遮陽劉納稅調減了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