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坐標河北 我們這邊稅局軟件客服有個答復,您可以參考 但是建議和您當地稅局12366確認下(另外只是供領導或高級人才居住的宿舍是有個稅的) 企業無償給員工提供宿舍,屬于福利性的支出,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但目前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巡視員盧云就所得稅相關政策2012年4月11日答疑》。
老師好!我想問一下企業發給員工的非貨幣性福利,會計上計入工資薪金還是職工福利費?實務中,我了解到的是,大部分財務做法是如果企業發的是現金福利,就并入工資薪金代扣代扣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非貨幣性福利,就計入職工福利費,這時就不涉及代扣個人所得稅了。但是,稅法角度,根據國稅函〔2009〕3號文件的規定,企業發給員工的年貨、過節費、節假日物資及組織員工旅游支出不得在職工福利費列支。所以有點糾結實務中到底應該怎么處理比較好,主要是因為涉及到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老師,房地產開發公司,因贈送給個人一套自行開發的商品房(非職工),我之前問了咱們老師還怎么做賬,給到的答案是:借:銷售費用 貸:開發產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現在是不明白為什么要計入銷售費用?因為還要牽扯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等。我查了一下其他資料,一般是出售商品房的時候贈送的禮品,這個禮品的金額是計入銷售費用。所以這個房屋贈送的話,應該怎么入賬合適呢?其他稅費該怎么計算呢?如果是借方計入銷售費用,依據是什么呢?謝謝老師耐心解答喔》
【例題·不定項選擇題】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每月月初發放上月工資,2021年12月1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方余額為33萬元。該企業2021年12月發生職工薪酬業務如下:(1)5日,結算上月應付職工薪酬33萬元。其中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所得稅1.5萬元。代扣為職工墊付的房租0.5萬元。實際發放職工薪酬31萬元。(2)31日,企業以其生產的M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車間生產人員。該批產品不含稅的市場售價為50萬元實際生產成本為40萬元。(3)31日,對本月職工工資分配的結果如下:車間生產人員14萬元,車間管理人員5萬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2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9萬元。(4)31日,企業計提本月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共計17.7萬元。計提本月住房公積金8.85萬元。要求:根據上述材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問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會計分錄怎么寫
我有幾個企業實務中的問題:1、企業銷售送給客戶的禮品,比如IPAD,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個會計處理是怎樣的2、企業為員工租賃的住房,免費給員工居住,會計處理,是否這部分費用要并到工資里合并繳納個人所得稅,麻煩老師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假定甲企業2020年11月發生如下職工薪酬業務:?(1)月末計算并分配本月應付職工工資總額1000000元(其中生產工人工資600000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120000元,廠部管理部門人員工資200000元,銷售人員工資50000元,在建工程人員工資30000元)。?(2)月末分別按工資總額的8%、20%、2%、10.5%、14%、2%和2.5%計提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費。?(3)企業代扣職工個人所得稅30000元,并將其余基本應付工資970000元通過開戶銀行支付至職工工資卡中。?(4)企業以銀行存款向社會保險征收部門支付計提的醫療保險費80000元、養老保險費200000元和失業保險費20000元,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支付計提的住房公積金105000元,向工會支付計提的工會經費20000元。?(5)企業以自產A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公司每名職工(假定該公司擁有職工100名),該產品的生產成本為8000元/件,市場不含稅售價為10000元/件,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6%
老師,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1,單價15,價稅合計金額100元?怎么開銷售補差價的發票?
老師,請問向政府買地需要交什么稅嗎
郭老師,現在個體工商戶也可以開13%的專用發票嗎?
公司法人和財務負責人可以是同一個人嗎?公司財務負責人資金出了問題,斷供了,影響公司經營嗎
請問前面很多年了,預付供應商的貨款掛了很多怎么平賬,可以當現金退回嗎?還是營業外支出,匯算調增?
物業購買2000元草坪機會計分錄
請問老師,出口貨物,客戶自己帶走的,作為生產廠家如何操作可以達到退稅條件?
公司是電器批發零售公司。從廠家拿貨需要支付貨款,廠家設置銷售量,完成任務就每臺返點給我們。有幾種模式, 1.我們公司又給門店商家代銷,他們賣出去去刷貨款到我們公司。我們公司又把貨款扣除銷項稅和刷卡手續費后,用微信轉賬給他們(銷售款刷到對公賬上就不管了作為我們公司的收入)。最后月底結算在算他們從我們這拿的代銷貨的貨款,他們用微信支付給我們。 2.我們公司正常拿貨給門店商家,然后他們打款到對公賬戶。 請問模式一門店商家算不算正常幫我們公司代銷商品模式?如果是賬務處理請幫我寫一下。模式2賬務處理方式也寫一下。最后代銷了,模式一,我們后面還需要給門店商家代銷傭金不?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模式,不理解。 之前再會計學堂學的就是單純進銷賣出,沒有這么復雜
您好老師我問下,營業執照法人沒有換之前的法人也不管了,以后會有風險嗎
出口退稅首單未申報,對于2024年的外匯收款有時間限制嗎
1、企業銷售送給客戶的禮品,比如IPAD,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個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這個實務中1作為招待費?? 2加印企業logo等 變成宣傳費用 3贊助的話作為營業外支出 贈送個人的話,這個按正規涉及個稅扣繳 不是實際業務中 可能不能取得身份證 看當地是否有強制要求 外購商品免費贈送客戶,按照視同銷售處理,賬務處理參考如下: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市場公允價×稅率/征收率) 外購商品免費贊助給其他企業,賬務處理可參考: 1、購入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 貸:銀行存款等 2、贊助給其他企業: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增值稅 注: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贊助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另外只是供領導或高級人才居住的宿舍是計入 不是有 不好意思 打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