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 1借,長期股權投資3600 貸,銀行存款1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2600 借,應收股利400 貸,投資收益400 借,銀行存款400 貸,應收股利 400
甲公司2020年至2021年的業務如下, 總分 值為7500萬元,假定與賬面價值-致:(1)2020年7月1日一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300萬元購入A公司20%的股權,對公司具有重大影響。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100 (2)2020年A公司實現全年實現凈利潤2000萬元,上半年發生凈虧損2000萬元,A公司其他綜合收益增加2000萬元(可重新公 類計入損益),計入損益A公司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為1000萬元 (3)2021年1月至6月期間,a公司宣告并發放現金股利2000萬元,實現凈利潤740萬元,A公司其他綜合收益減少1000萬元(4)2021年7月1日 甲公司出售
③2017年度,A公司宣告分派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分派現金股利1000萬元并付諸實施;全年實現凈利潤2400萬元;因確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金額為320萬元;因資產評估增值確認的資本公積金額為200萬元。④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將持有的A公司2/3的股份予以轉讓,收到轉讓價款6000萬元。由于甲公司對A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不再對A公司具有控制但仍能夠施加重大影響。2018年4月5日,A公司宣告分派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分配現金股利800萬元,并于5月8日實施發放。2018年度,A公司全年實現凈利潤1800萬元(其中一季度實現凈利潤450萬元);A公司因確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金額為100萬元(其中一季度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為-20萬元),因接受其母公司新追加資本性投入而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為200萬元。2018年4月1日,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17650萬元,與其賬面價值相同。
1.2020年1月1日大發公司出資5000萬元,取得A公司60%的股份,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A公司凈資產賬面價值8000萬元,公允價值8800萬元。2020年度,A公司實現凈利潤600萬元,因持有的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增加“其他綜合收益”70萬元。2021年2月1日,A公司宣布發放每股0.2元的股票股利,每股0.1元的現金股利。2021年度,A公司實現凈利潤900萬元,2022年3月1日,A公司宣布發放每股0.15元的現金股利。大發公司資本公積賬面余額100萬元,盈余公積賬面余額200萬元。大發公司取得A公司股票1000萬股,面值每股1元。編輯分錄。謝謝
.(1)2020年1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8000萬元從其乙公司(甲公司的母公司)取得A公司60%的股權,并取得對A公司的控制權。乙公司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凈資產賬面價值為14000萬元,公允價15000萬元。(2)2020年3月20日,A公司宣告分配2019年實現的凈利潤,其中分配現金股利100萬元。(3)2020年4月20日,甲公司收到現金股利60萬元。(4)2020年,A公司實現凈利潤500萬元。(5)2021年3月18日,A公司宣告分配2020年凈利潤,分配的現金股利為200萬元。(6)2021年4月18日,收到現金股利120萬元。(7)2022年1月10日,甲公司將持有的A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丙公司,收到股權轉讓款8600萬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甲公司有關會計分錄。
(1)2021年1月1日,甲公司與A公司同屬于一個母公司的控制,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000萬元,取得A公司股權80%,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等,為4500萬元。(成本法)(2)2021年度,A公司實現凈利潤1000萬元。(3)2021年末宣告分派現金股利500萬元。(4)2022年2月3日,收到現金股利。(5)2022年A公司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資產的公允價值增加了200萬元。逐筆寫出會計分錄
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項沒有發票的沒有調增可以在今年調增嗎
老師,幫我看一下這個是屬于小規模嗎
請問老師,我沒有工作,按次勞務所得進賬100萬,分兩次支付,現金存款,怎么扣稅?
老師,我們公司打算買一個商鋪,70平方,價值,60萬,是劃算進固定資產還是劃算做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老師您好,a105080有部分分類不是很準確,沒有納稅調整項,問題不大吧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增加對企業來說是好事把老師?他的公式怎么算
工程上的業務關系,公賬支出去的處理好辦事的支出如何做賬呢?
所有車的車輛購置稅都是10%嗎
公司是電器批發零售公司,拿給門店商家代銷商品,出庫給他們還沒收到貨款的時候。需要做賬務處理嗎?具體分錄怎么寫?然后賣了公司賬戶收到了貨款又該怎么處理?最后老板用私人微信發給門店商家刷到我們公司門店商家賣的貨款(扣除了銷項稅額,和刷卡手續費),月底或者后面幾個月來結算之前代銷商品提貨的金額。有的商家微信發給我們老板微信。 (私人微信退門店商家賣貨款扣除手續費和銷項13稅費后的金額)但是這個賬務我理解不了,這么特殊的算怎么回事。也沒有支付代銷傭金。就單純老板私人微信退給他們。最后月底他們結算我們給他代銷商品的貨款,也轉私人微信給我們老板。要開票就對公。我不理解為什么?這種賬務處理怎么寫分錄?還是說不需要寫?這樣還算正常的代銷商品模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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