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做賬是按期攤銷,所以不是納稅調增,是管理費用金額不正確
老師,我們公司買房了,按租金收入交房產稅,每月租金26000元,半年一交房產稅,后半年應該是2020年10月份申報嗎?申報的時候是直接申報7-12月六個月的租金總收入嗎?26000*6這個金額申報嗎?那我們12月底才開房租收入發票,也是10月份就需要按6個月租金收入申報房產稅嗎?那下一年前半年申報房產稅是2021年4月申報嗎?我們是2020年12月底一次開6個月的租金收入發票,我們是小微企業,只要季度收入不超過30萬,還是免增值稅的對吧?謝謝老師
老師您好!咨詢一個問題關于財稅2018年46號文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入固定資產在500萬元,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紅領巾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在分年度計算折舊。老師現在我針對這個政策咨詢3個問題:1、如果我們在2019年度購買了一輛汽車,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時候按月計提折舊,2020年進行了正常的匯算清繳,想問下剩余的金額可否在2021年度選擇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稅前扣除。2、如果賬上與稅法操作一致的情況 下,可否選擇剩余金額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3、如果賬上與稅法操作不一致的情況下,在做匯算清繳時是否需要填寫表格。
南京市甲制造企業2021年自行核算的全年營業收入3000萬元,會計利潤總額70萬元,2022年自查時發現以下問題:←(1)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一批服裝,合同約定分兩次收款,8月和12月應分別收取貨款22.6萬元,貨物已全部發出,但12月由于對方資金緊張,貨款未收到,企業未做賬務處理:僅就8月份收到的貨款做了賬務處理(8月份確認第一批服裝收入20萬元、成本為10萬元)。(2)9月上句接受捐贈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金額5萬元,進項稅額6500元,企業將捐贈收入直接計入“資本公積”賬戶核算。←(3)全年發生業務招待費20萬元,廣告費支出455萬元,通過政府部門進行公益性捐贈10萬元。要求:(1)考慮附加稅費的基礎上,計算企業2021年度經審核調整后的會計利潤總額:(2)計算企業202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我公司是小微企業,2020年10月份交庫房租金128304元,是2020年10月到2021年9月的租金,當時收到發票,會計賬一次性計入管理費,按要求這128304是要均攤到每個月,然后2020年年底報稅時,應納稅所得額調增了96228元,然后到2021年10月份又交了140000萬租金(是2021年10月到2022年9月的費用),當時收到發票又一次性計入管理費了。問題是:到2021年稅務年報表時,A100050那個表填寫時,賬載金額填寫140000元,稅收金額填寫96228+35000=131228元,系統自動算出調增金額為8772元。我想請教老師,我的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填寫的數對不對?謝謝您!
華遠公司2019年5月1日購入一棟寫字樓,假定房產的公允值是4500萬元,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公司將此樓房用于出租,并于2019年6月1日與丁公司簽訂了租協議,租期為10年,年租金為240萬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結清,同時開具增值稅專發票。按照當地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的價格體系,該房產2019年末的公允價值為4200元,2020年末的公允價值為4620萬元。2021年1月1日,該房產以4650萬元的價格出售,款項已收到。華遠公司對其投資性房地產按照公允價值進后續計量。上述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動產及不動產租賃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率均為9%。【要求】對該寫字樓作為投資性房地產2019年至2021年的業務進行賬務處理
老師好,怎么能在金蝶K3里面查每個原材料的明細?
老師,我們公司平時裝集裝箱,買亂七八糟的一些東西,確實都是辦公用的,但是都沒有發票只有收據和老板私人代付的付款記錄,我可以入賬嗎,來年我匯算調增
老師,你的意思是差額征收全額開票,只是賬上確認稅額的時候是按發票稅額確認,然后實際申報的時候會把扣除部分減去嗎
老師,我為了讓財務賬與倉庫盤點一致,現在這個材料領用憑證是負數,這樣做行嗎?
老師們,今年3月剛成立的小規模物流公司,業務不多,所以沒招聘正式員工和司機,也沒有買貨運車,所以從3月份找第三方平臺發布運輸服務信息,那個平臺上就有司機會聯系我們,截止目前已經為客戶服務運輸了十幾車,每次都是等待司機把客戶的貨物運輸到達確定沒問題了我們有項目負責人私人墊付私轉給司機,司機會接下一單運輸服務原因,不會給我們去稅局代開發票,但談價時只扣了3%點的稅金,我們辦公點也距離運輸起點和終點都比較遠,司機的個人身份證號給我們也不劃算搭車費去稅局代開發票,請問我們能否按照臨時員工個人勞動報酬所得在每月個人所得稅申報里申報了?就司機的這個工資當做是我們的成本行不行?
老師,這個入帳標識是指取得的進項票做了帳務處理做了稅前扣除,就作入帳標識,我收票方作了入帳標識,開票方就不能紅沖了,是這意思嗎?
老師 我要開水電費發票給其他單位 其實是分攤的 沒有賺錢 我在稅務系統中 稅務分類編碼是什么
23年匯算清繳申報表之前更正兩次了,發現有錯誤在此更正,現在需要稅務局批準,是傳到稅管員那里了吧,會不會惹麻煩呀,查賬,問詢啥的?有點害怕 現在顯示待簽收
只要董孝彬老師回答,不要其他老師回答,老師這個供應商好解決,他就送了一次貨,也開了發票的就是年前12月送的貨,然后我在2月份支付的
像房屋維修費,設備修理費等,不超1萬,未簽訂合同的,憑發票入賬的還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具體如何處理更合理呢?現在如何調整?老師給個建議唄
您好,最標準是更正20年納稅申報表,管理費用是按期攤銷,21年也是按期攤銷,
如果我還是按原來那樣做的話,可以嗎?21年這個跨期扣除項目的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分別應該填多少?
您好,是可以,但是看稅務能否通過
老師,按期攤銷的意思是發票一次性收到140000元,我每個月攤入管理費11666元,那做憑證時發票原件放入哪個月呀?
您好,可以計第一個掛賬分錄,因為權責發生制計提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