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報的納稅總額包括哪些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里的“納稅總額”,為企業全年所交各類稅金總和。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建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等 。
具體計算:
將明細賬的各種上繳的稅金相加;
簡單一點的,可以按“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金額填寫。不包含員工個人所得稅。
年報公示中的“納稅總額”是指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稅金,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企業和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累計納稅總額是指增值稅17%+銷售稅金及附加12%+所得稅25%的總計數據。
基本稅種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17%、6%(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生產加工納稅人);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上述稅種中除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新設立的企業)向國稅局申報繳納外,其他均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工商年報的主要內容
企業“年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狀況等,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機關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進行抽查。經檢查發現企業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并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機關會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在3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3年未履行的,工商機關將其永久列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
工商年報的納稅總額包括哪些?年報公示中的“納稅總額”是指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稅金,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企業和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累計納稅總額是指增值稅17%+銷售稅金及附加12%+所得稅25%的總計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