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政府補助屬于企業的一項重要業務,只需要在資產負債表附注中進行披露,沒有說在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中進行披露的規定,如果發生在日后期間的非調整事項是可以在此處披露的 第二個問題,對于財務報告使用者來說,非調整事項說明的情況有的重要,有的不重要;其中重要的非調整事項雖然與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報表數字無關,但可能影響資產負債表日以后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故準則要求適當披露。與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相對應。
1、為什么政府補助相關情況要在財務報表附注中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中,明明不是是在日后收到的,也沒在日后結轉進損益 2、所有日后非調整事項都要披露嗎 3、投資子公司的未決訴訟算母公司的的未決訴訟嗎,對日后事項的影響 4注冊會計師如何判斷是調整事項還是非調整事項,具體步奏 5如何判斷非調整事項是重大的,會影響報表使用者的決策
資料,假定甲公司2020年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021年3月31日,所得稅匯算清繳日為2021年2月18日,所得稅率25%,按凈利潤10%提取盈余公積。①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供銷合同,由于甲公司來能按照合同發貨,致使乙公司發生重大經濟揚失,2020年10月,乙公司提起訴論,要求甲公司賂償經濟損失300萬元,該訴必察在2020年12月31日尚來判決,甲公司根據專業人士判斷,預計很可能賠償160萬元。2021年2月10日,經法院一審判決,甲公司需要賠償乙公司經濟揚失200萬元,甲公司服從判決,并且略償教項已經支付,②2021年2月10日,公司一棟生產車間因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揚失1000萬元,③2021年2月25日,公司為其子公司債務擔保4000萬元:④2021年3月16日,公司董事會決定將資本公積1000萬元轉增資本,⑤2021年3月25日,公司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公開發行企業債券2億元。要求,(1)對事項①,2020年末甲公司應該如何處理?(2)判斷上述①一⑤哪些是調整事項,哪些是非調整事項?(3)對調整事項做出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以萬元為單位)需要解答過程
甲公2020年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021年3月31日,所得稅匯算清繳日為2021年2月18日,所得稅率25%,按凈利潤10%提取盈余公積1.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供銷合同,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發貨,致使乙公司發生重大經濟損失,2020年10月,乙公司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該訴訟案在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判決,甲公司根據專業人士判斷,預計很可能賠償160萬元。2021年2月10日,經法院一審判決,甲公司需要賠償乙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甲公司服從判決,并且賠償款項已經支付。2.2021年2月10日,公司因一生產車間因車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3.2021年2月25日,公司為其子公司債務擔保四千萬元。4.2021年3月16日公司董事會決定將資本公積一千萬元,轉增資本。5.2021年3月25日公司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公開發行企業債券兩億元。要求:(1)對事項1,2020年末甲公司應該如何處理(2)判斷1-5哪些是調整事項,哪些是非調整事項(3)對調整事項作出甲公司的會計處理(萬元為單位)
資料,假定甲公司2020年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021年3月31日,所得稅匯算清繳日為2021年2月18日,所得稅率25%,按凈利潤10%提取盈余公積。1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供銷合同,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發貨,致使乙公司發生重大經濟損失,2020年10月,乙公司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該訴訟案在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判決,甲公司根據專業人士判斷,預計很可能賠償160萬元。2021年2月10日,經法院一審判決,甲公司需要賠償乙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甲公司服從判決,并且賠償款項已經支付,22021年2月10日,公司一棟生產車間因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32021年2月25日,公司為其子公司債務擔保4000萬元;2021年3月16日、公司董事會決定將資本公積1000萬元轉增資本,2021年3月25日、公司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公開發行企業債券2億元。要求:(1)對事項①.2020年末甲公司應該如何處理?(2)判斷上述①~⑤哪些是調整事項,哪些是非調整事項?(3)對調整事項做出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以萬元為單位)
上市公司江北大地公司是ABC會計師事務所首次接受委托的審計客戶,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銷售和物業管理業務。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江北大地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表,確定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為2000萬元。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重大事項的處理情況,部分內容摘錄如下:(1)2022年12月15日,某市政府宣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房產限購政策。管理層認為該政策可能導致甲公司在該市的在建地產項目發生重大減值,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將其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進行了披露。A注冊會計師查閱了相關政府文件,據此認可了管理層的處理。
行政單位員工去黨校學習的培訓費和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行政單位支付給員工個人的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生產企業 如果3月有出口收入,已經開具出口發票,申報了增值稅, ①3月的免抵退稅是否可以先不申報,等到時候跟以后月份,例如(4或者5月份)的免抵退稅一起申報呢 ②還是說申報了當期的增值稅,就一定要申報免抵退稅 ③如果是那種超期申報的(超次年4月),是否可以跟正常申報的,一起申報退稅
發現一張取得的切割機發票不是我公司的購買的,怎么處理
公司轉讓了,之前的賬還有用嗎?還是以后的賬0申報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這個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還有提示承兌期限這 3 個都是什么意思
企業所得稅加: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項的金額是自己填報的,還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如果是系統自動生成的,請問這個數據的依據是什么?
第三個問題,因為投資的子公司需要并表,所以投資子公司的未決訴訟也需要體現在母公司的財務報告中進行披露 第四個問題,首先看該事項和資產負債表的情況是不是相關的,如果該事項表明的情況在資產負債表日或資產負債表日以前已經存在,則屬于調整事項,反之,則屬于非調整事項。
第五個問題一般是使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大幅下降,收入成本費用減少,影響關鍵財務指標的就屬于重大
所以說子公司的未決訴訟母公司也要披露是嗎
是的,因為屬于合并財報的一部分
那個財務報表的披露除了會計準則外是否要遵循證券交易所的要求的標準
還有如果以權益法計量的聯營企發生日后未決訴訟,會影響本公司對投資利潤的確定,比如如果判決會導致應記錄的利潤減少是重大的,是否屬于我公司應該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應披露的非調整事項(即應該關注聯營企業的未決訴訟?)
同學你好,要遵循證券交易所的要求的標準,屬于非調整事項
作為注冊會計師能向聯營企業的律師函證了解相關訴訟案件嗎
同學你好,新的問題請重新提問,這個能不能函證律師我不太清楚,據我的了解,因為律師都是有保密協議的,所以應該是不能函證的或者即便函證也無法獲取相關信息。
請問這個問題你會嗎,我看一家公司的報表,這家公司附注中,既在政府補助注釋中披露了信息(這是記錄在報表里的),又在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處又披露了相同的信息,一模一樣,這是為什么?
很有可能是該政府補助在編制報表期間及披露期間發生了變化或者產生了新的政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