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將老幼兒園與債權公司進行資產償還負債的債務重組,然后再把這部份資產負債給新幼兒園,由新幼兒園承擔。這樣的話是可行的。
老師您好,我們是新成立的公司,還沒招人。因為需要報稅了,想請教關于現在做零申報的幾個問題。一,年前存在以下幾個行為:①交了裝修款,當時銀行賬戶還沒申請,交的現金,有收據,后期可轉發票(現在還沒轉)。②股東換人,在稅務局交了印花稅。③法人轉進部分投資款。④銀行從賬戶里扣除了手續費。以上是否都需要體現在財報中呢?我目前的處理是:資產負債表中填入了實收資本和未分配利潤(手續費),并把相減的數額填入了貨幣資金。利潤表里填入了管理費用(手續費)?,F金流量表為0。實在是不太懂,請老師指教。二,單位似乎還未辦理社保,是否不用管呢?還是也要進行零申報之類的行為?三,個稅的人員信息采集中,是否需要把所有股東都寫進去呢?(還不清楚他們是否要發工資)如果要寫的話,是否要先詢問他們有沒有在別的單位交個稅了?如果有別的地方交,是否就不用寫他們了?萬一如果股東都有別的地方交,沒人可采集信息了怎么處理呢
我們幼兒園要委托轉公辦,民政局及教育局得讓賬面上的負債資產處置完,其實我們賬面上的資產和負債算是平移去了轉公辦后的這個主體幼兒園,老賬套的賬面是清零了,新賬套期初就是有轉進來的資產和負債。事務所提出來做債務重組協議做三方,債權公司,老幼兒園,新幼兒園,先將老幼兒園與債權公司進行資產償還負債的債務重組,然后再把這部份資產負債給新幼兒園,由新幼兒園承擔。這樣的話是可行的嗎?
作業:2007年,被稱為紹興“雷曼”的江龍控股總部工廠全面停產,董事長夫婦一夜之間神秘失蹤,企業瀕臨倒閉,留下的是4000多名職工、至少12億元銀行欠款和8億元民間借貸。據了解,在江龍的治理框架中,企業控制權力集中于陶壽龍一人手中,機構設置形同虛設,毫無權利制衡機制。陶與其妻一首創辦了江龍控股,二人分別是江龍集團的董事長和總裁。作為元老,他們完全將企業當做自己的兒子,把握所有的決策權。要資本運作,企業就得資本運作;要舉債,企業就得舉債,就連進貨驗收也是單憑陶壽龍一句話。在資金運作方面,陶壽龍采取過于激進的融資方式,卻沒有任何防范風險的配套方案。2006年9月7日,江龍印染以“中國印染”之名在新加坡主板成功上市。但就在上市前一月,陶壽龍再次斥資4億元買下南方控股集團位于紹興柯橋的南方科技公司。2007年,傳來南方科技正在籌備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消息。時隔不到兩年時間,陶壽龍就計劃在兩家證交所上市融資,這樣的融資計劃連底子很厚的老企業也難以實施。公司的會計賬簿完全由陶壽龍夫婦控制。面臨公司破產而又無力回天時,他們在逃離之前,燒毀了江龍控股所有賬簿。要求:從內部控制活動的角度分析該公司
老師 情況是這樣的:一份合同協議涉及甲乙丙三方,甲乙雙方都是搞教育的,丙方是幼兒園,現在乙方和甲方簽定委托代管理幼兒園經營事項,甲方是從教育局手里接過來的,丙方是從24年春季學期開始經營管理,雖然協議上有寫24年春季學期以前的債務由丙方自行負責,但當時的丙方就是園長,假如乙方經營管理了,前面的債務來找到乙方,這個乙方應該如何規避這個債務責任。光從協議上肯定不行,前期的債權人比如什么供應商呀肯定是找到幼兒園來要,他們前期的學費都是沒有公賬的,由園長自行分配使用
這總結為提尾不提頭。這道題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納稅人在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屬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者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老師如何理解這個月或者季度?假設我1月份超過500萬標準了,我能在4月份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算逾期嗎?沒有接到稅務通知書
銀行手續費沒有需要納稅調整的,需要填寫到a105000第23行嗎
想要查看企業這個月收入多少增值稅專票在哪里查
老師,好。成立上市公司,都要具備那些條件,或者前期都要做那些準備
老師公司推出充5000抵10000的活動,怎么做賬啊,客人購買使用
老師,其他債權投資,攤余成本是賬面余額減去減值嗎?
老師,最近在找工作,有2個工作。您會選哪個。上下班工作時間一樣。a 線上烘焙類連鎖店總部,向上發展中,21年起步,工資可以,單休,人際關系簡單,工作內容主要負責采購流水記賬,辦公環境一般。離家7公里。 b 新開業的商業街,籌建中,酒店 服裝 還有一家,3 4個老板為了節約成本,共同找一個的會計,離家3公里,雙休,工資可以。都有保險。
三年以上收不回的應收賬款做了營業外支出,匯算時填報了a105090、未做調增處理,是不是正常這樣填報就可以了,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就行對嗎?需要符合什么條件才可以稅前扣除已經跟老板說的很清楚,后續有什么問題,老板說自行承擔,可以嗎?不然我得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