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企業準則可以用稅金及附加科目計入本期損益
2017年3月某末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該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資料如下。2014年9月以18000萬元協議購買用于該房地產項目的一宗土地并繳納了契稅。2015年3月開始動工建設,發生開發成本6000萬元,小額貸款公司開具的貸款憑證顯示利息支出3000萬元,按照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為2000萬元。2016年12月開房地產項目竣工驗收,已開具發票的開發成本為5400萬元。2017年1月該項目銷售可售建筑面積的90%,共計取得含稅收入5400萬元,可售建筑面積的10%以成本價出售給本企業職工。該企業已按照2%的預征率預繳土地增值稅1080萬元。當地使用的契稅稅率為3%,企業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比例為5%。 1.計算該企業清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的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 2.計算該企業清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費及地方教育附加 3.計算該企業清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項目金額的合計數 4.計算該企業清算土地增值稅時應補繳的土地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據此,企業本年度實際已發生但未取得發票的費用支出,會計上已確認的成本、費用,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前未取得發票的,應作納稅調增處理,待取得發票時,應在該項成本、費用實際發生的年度可追溯納稅調減處理。 公司沒有收入,屬于虧損狀態,無票支出部分匯算清繳調增之后,這部分還需要交企稅么?
您好,小會計準則,房地產開發企業,本年無收入,在本季度里,已經過稅務局土地增值稅匯算清繳補稅并已繳納稅款,需如何做賬務處理,能使用稅金及附加科目嗎,可以計入本期損益嗎
公司為居民企業,企業從業人數為120人,資產總額為5000萬元所屬行業為工業企業。2020年度境內經營業務如下:(1)取得銷售收入3000萬元。(2)發生銷售成本1500萬元。(3)發生銷售費用700萬元(其中含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計500萬元),管理費用600萬元(其中含業務招待費20萬元、財務費用50萬元(均為利息支出)。(4)發生各種稅金200萬元(含增值稅150萬元)。(5)發生固定資產處置凈損益(收益)100萬元。(6)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為15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3萬元,支出職工福利費25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4.25萬元。2020年度無以前年度虧損,在2020年共預繳企業所得稅37.375萬元,其中2020年度前三季度已經預繳企業所得稅23.1875萬元,第四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14.1875萬元。為員工繳納各類基本社會保障性繳款60萬元,未繳納補充養老和醫療保險,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40萬元,未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1,計算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應補2,2020年度的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賬務處理3,2020年第四季度的預繳企業所得稅進行賬務處理
【單選題】某企業將應交資源稅的自產礦產品用于其產品生產,不考慮其他因素,該企業確認應交資源稅應借記的會計科目是()。(2020年)A.管理費用B.稅金及附加C.生產成本D.銷售費用【單選題】下列各項中,企業按稅法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應借記的會計科目是()(2020年)A.財務費用B.稅金及附加C.管理費用D.應付職工薪酬【判斷題】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一律不得抵扣,計入資產成本。(2020年)【判斷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銷售房地產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記入“稅金及附加”科目。()(2020年)【判斷題】企業金融商品轉讓收益應交的增值稅,沖減投資收益。()(2020年)【判斷題】企業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2020年)【單選題】企業長期借款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在資產尚未達到可使用狀態前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應借記的會計科目是A.管理費用B.財務費用C.在建工程D.固定資產
哦,我是河北這邊的,也有人說要直接計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的,應該計哪個啊,都依據的什么啊
小企業準則就是可以直接做當期損益的,同學 企業會計準則不能影響當期損益
嗯,我這是房地產項目稅務土增清算補的稅,本年無業務,也可計入稅金及附加嗎
是的,小企業準則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