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個人負擔的借營業外支出貸,銀行存款不允許抵扣所得稅。
你好,公司把社保個人部分和公司部分都交了,也不用收取個人費用,寫個分錄怎么做?
你好,公司把社保個人部分和公司部分都交了,也不用收取個人費用,寫個分錄怎么做?還需要應付職工薪酬過度不
老師好,請問我計提發放工資和社保、公積金的分錄能不能這樣寫啊 計提工資、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職工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計提單位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公積金單位部分 實際發放工資、繳納社保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你好,有個問題請教,社保我按正常的做了計提,也做了繳納。例如分錄為: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部分)800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800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800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400貸:銀行存款1200有個員工停薪留職了,做工資表時,社保個人部分和公司部分就全由員工個人承擔,這種情況我怎么做發放工資的分錄呢?例如計提工資的分錄為:借:管理費用–工資3000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3000那么發放的分錄應該怎么做?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貸方還是400嗎?
之前做賬把社保這部分全都計入了其他應付款,我編寫報表的時候,可以把這部分其他應付款全都調入應付職工薪酬嗎,還是需要把公司部分和個人部分分開,公司的部分調入應付職工薪酬
老師,賬載金額不應該是24年1-12月份計提工資的金額嗎?為什么要加25年1月份補計提的2833元,截止目前已發放工資152833元。
想問一下這種怎么做賬
老師你好,2024年1_12月份計提工資15萬元,2025年1月發放12月份工資,發現少計提2月份工資2833元,在2025年1月份做了補計提,2024年度所得稅匯算,職工薪酬調整表格,賬載金額,應付金額,稅收金額,各填多少,需要調整嗎?
郭老師,員工旅游的費用,要申報個稅嗎
一、上海公司的法人是自然人A,A占股100%; 二、長沙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自然人A是法人,占股1%,上海公司占股99%;(根據注冊資金金額,A只需要實繳2萬即可); 2024年,A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5.5萬,是以A個人名義存入長沙公司銀行賬上,且備注清楚:投資款,并已在稅務局繳納了印花稅; (A在長沙公司超過應實繳注冊資金5.5萬-2萬=3.5萬); 請教一下,可否這樣處理: 第一種: 讓上海公司寫個代付款證明,表明:讓自然人A,代替上海公司,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3.5萬? 第二種: 讓上海公司打3.5萬到長沙公司,算上海公司實繳長沙公司的注冊資金,同時長沙公司退3.5萬給自然人A,相當于置換,更正24年自然人A,多實繳了3.5萬。但不再繳納印花稅(24年這3.5萬實繳注冊資金己繳納印花稅) 請問老師,哪種處理方法好?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老師好,我們公司會囤貨導致進項大于銷項,公司會按照穩定的稅負勾選進項發票,按勾選的這部分結轉成本,所以實際庫存和賬務系統里的庫存是不一致的,電子稅務局里也有很多未勾選的進項,這會產生稅務風險?
老師,現金流量表里,最后一行增加額,等于資產負債表里貨幣資金期末減掉期初嗎?
現在小規模企業開票稅率還是1嗎?不超過多少免稅
殘保金,小微企業怎么繳納
老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一個人可以擔任多個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嗎
企業負擔的借管理費用,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貸、銀行存款。
企業負擔的借管理費用,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貸、銀行存款。我就用了這一個分錄,上面的沒做,可以不?就把扣的個人的公司部分的都做一個這個分錄
你好,可以的,但是個人應該承擔的那一部分,你們單位承擔了不允許抵扣,一樣是不允許抵扣的。
就是不允許抵扣個人所得稅是吧?
你好不允許抵扣企業所得稅,也不允許抵扣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