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企業會計準則14號準則的規定,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這種控制權是指能夠主導商品使用并從中獲益,結合房地產項目的實際情況,由于施行的是房屋預售制度,房屋買賣合同簽訂與實際交付給客戶中間間隔時間較長,且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客戶并沒有取得房屋使用權,也不能從未交付的房屋中獲益,因此,房地產項目控制權轉移的標志是交房,交房之前房屋控制權在開發企業,交房之后控制權在客戶,并且只有通過客戶驗收交付,房地產開發企業才算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
老師:我們是房地產開發公司,自2018年4月拿地12月開盤,共開發41棟樓,合同約定交付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交房,后來因疫情原因后面簽的合同又改為8月31日,7月又因洪水原因再一次改為10月31日,最后在12月31日才拿到32棟樓的單體竣工驗收報告,準備這32棟樓元旦后先并開具9%稅率的增值稅發票并交房,請問老師:1、增值稅確認收入的時間節點是什么時候?2、企業所得稅的確認收入時間節點是什么時候?請老師給詳細解答,謝謝
請問房開企業確認收入的時間點是在什么時候?1種情況己收全款己交房,2種情況已收全款業主還未收房,3鐘情況己簽合同到約定交房日,余款還未交清。
向銀行辦理貸款,用的是應收賬款質押方式,我們讓一家公司配合蓋章簽訂了合同,銀行還讓出具了送貨單和驗收單,現在銀行讓寫情況說明:里邊寫清問是否已交貨,是否支付合同中的預付款,截止什么時間欠多少貨款,未付款原因,開具發票是否確認收入,因為這都是為了銀行貸款做的,并非實際業務,那我給銀行寫情況說明時咋說呢?情況說明寫肯定還是否定的呀?
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21年4月1日出售產品A,開出增值稅專開其上注明銷售收入40萬,同時收取A的包裝物的租金3.39萬,包裝物押金11.3萬(單獨記賬), 款項已通過銀行存款收訖:產品成本20萬 下述三種情況(1) 無合同約定收回日期,2021年05月收回包裝物,退回押金: (2) 無合同約定收回日期,2022年4月1日,包裝物仍未收回時;(3)合同約定包裝物年半歸還,需要賬務處理時。 要求: (1) 計算銷售產品A的銷項稅。(13%, 說明計算的稅法依據)(2分) (2) 計算逾期時的包裝物押金銷項稅。(稅率 自行判定并說明理由) (8分) (3) 包裝物租金的銷項稅。(稅率 自行判定并說明理由)(8分) (4) 對銷售產品A的業務進行賬務處理,同時針對前述三種情況,分別進行賬務處理,并且寫清楚每次賬務處理的具體時間(精確到月,說明三種情況處理的稅法依據)
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4月1日出售產品A,開出增值稅專票其上注明銷售收入40萬,同時收取A的包裝物的租金3.39萬,包裝物押金11.3萬(單獨記賬),款項已通過銀行存款收迄;產品成本20萬,包裝物成本5萬。下述三種情況:(1)無合同約定收回日期,2021年05月收回包裝物,退回押金;(2)無合同約定收回日期,2022年4月1日,包裝物仍未收回時;(3)合同約定包裝物一年半歸還,需要賬務處理時。要求:(1)計算銷售產品A的銷項稅。(13%,說明計算的稅法依據)(2)計算逾期時的包裝物押金銷項稅。(稅率自行判定并說明理由)(3)包裝物租金的銷項稅。(稅率自行判定并說明理由)(4)對銷售產品A的業務進行賬務處理,同時針對前述三種情況,分別進行賬務處理,并且寫清楚每次賬務處理的具體時間(精確到月,說明三種情況處理的稅法依據)。
老師,如果本年累計凈利潤為100萬,未分配期末余額為80萬,那可供法人分配的利潤是不是80-100*10%
老師就是一個小規模公司,是一個農業公司,他們在園區管委會那里租的房子在轉租給我們,去年的租金發票一直沒有開給我們,我叫他們財務開發票給我們,他們財務說他們開不出來這個發票,叫我登錄他們賬號,自己開發票,我這個會不會有什么法律問題啦?還有就是我在電子稅務局里面,直接添加租賃項目就可以開發票了嗎?還是需要做什么才可以開發票啦?我也沒有開過租賃發票!求指導!
老師,服務業的企業所得稅的稅負率,大概在多少啊
老師我進貨價100塊含3個點的專票,售價110含13個點的專票,如何能掙到1-2塊錢一噸,怎么導,有什么辦法
老師,服務業的企業所得稅的稅負率,大概在多少啊
有幾家企業能在納稅人狀態那邊搜索到是正常的 但是登陸的時候一直顯示納稅人識別號錯誤 無法進行企業登錄 這怎么辦
小規模增稅免稅錄什么科目?
老師,請問股改中只看財報嘛?要不要看個稅申報系統和庫里發票數據的?
老師在電子稅務局里面,用法人賬號登錄進來,添加報稅人,添加人員信息輸入進去以后,跳出一個需要掃碼,掃這個碼,是企業法人需要掃這個碼嘛?我用被添加人員掃這個碼,是認證失敗的!
老師,現在發現24年12月工資少計提400頓,該怎么做賬
你意思只能在交房之后確認收入,那已全款未交房的就不能確認收入對嗎
您好,是這樣處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