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所以對于主要從事對外投資的納稅人,其投資所得就是其主營業務收入。因此對以投資收益為主要收入的投資公司,其投資收益可以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基數。
你好,老師。本題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宣告的現在股利300萬,為什么不也一起調整呢?成本法和權益法做賬科目不一致,成本法下確認的投資收益也影響損益。不應該再做一筆借:投資收益 貸長股-損益調整嗎?麻煩老師給出詳細的解答!
老師為什么成本法下確認的股權投資收益可作為業務招待費的收入扣除基數,而權益法下確認的股權投資收益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的扣除基數呢?
為什么轉讓車庫收益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的基數?
權益法核算確認的股權投資收益為什么不計入業務招待費的計稅基礎
為什么這個權益法下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1150,凈資產公允價值4000×30%=1200,為什么不調整賬面價值確認營業外收入
行政單位員工去黨校學習的培訓費和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行政單位支付給員工個人的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生產企業 如果3月有出口收入,已經開具出口發票,申報了增值稅, ①3月的免抵退稅是否可以先不申報,等到時候跟以后月份,例如(4或者5月份)的免抵退稅一起申報呢 ②還是說申報了當期的增值稅,就一定要申報免抵退稅 ③如果是那種超期申報的(超次年4月),是否可以跟正常申報的,一起申報退稅
發現一張取得的切割機發票不是我公司的購買的,怎么處理
公司轉讓了,之前的賬還有用嗎?還是以后的賬0申報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這個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還有提示承兌期限這 3 個都是什么意思
企業所得稅加: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項的金額是自己填報的,還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如果是系統自動生成的,請問這個數據的依據是什么?
老師為什么成本法下確認的股權投資收益可作為業務招待費的收入扣除基數,而權益法下確認的股權投資收益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的扣除基數呢?
稅法下的投資收益與會計上權益法核算下的投資收益是不一樣的,應并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的投資收益是指上述“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那部分。按權益法確認的投資收益,真正收到分紅,不能作為扣除基數,只有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數額才可確認為企業所得稅的收入總額,是否真正收到分紅不是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