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對的 就是這個意思
張三于2017年6月來到某小城鎮創業,當月用25萬元購置一套88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張三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用20萬元購置一間60平方米的臨街商鋪。為滿足創業需要,當月他從某工廠用5萬元購置了一輛該廠使用過的二手面包車(該廠能提供車購稅和車船稅完稅憑證);從某汽車銷售公司用12萬元購置一輛新款小轎車。(其他相關資料:上述行為均取得了相應憑證或合同且金額均不含增值稅;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0.3‰;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稅率0.5‰;當地契稅稅率4%;張三于當月取得了房屋產權證和所購車輛;當地房產損耗扣除率30%;乘人汽車每輛車船稅年稅額為6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回答下列問題。張三上述行為應繳納的印花稅?
自住不收房地產,上海如果超限額只收房地產稅。應納房產稅稅額=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70%×稅率。同時有:每人60平方米計算免稅住房面積。意思就是,每人限額60平方米,超過部分用計算公式來計算,其中房子不管是首套還是第二三套,就看購買面積,是這個意思嗎
能否具體解釋一下答案的公式,每個數據從哪來的,看不懂,不明白什么意思居民個人王某在某省會城市工作,其兩個子女分別就讀于中學和小學。(1)全年領取扣除按規定比例繳付的社保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后的工資共計180000元,單位已為其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款9480元。(2)在工作地所在城市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5000元。將其位于另一城市的自有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4500元。(以上專項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王某當年并未向單位報送其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考慮出租房產涉及的其他稅費)(1)計算王某2020年度出租房產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回答王某是否可以享受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1)出租房產每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500×(1-20%)×10%=360應納個人所得稅額=360×12=4320(2)可以(3)2020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80000-60000-1000×2×12-1500×12=780002020年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78000×10%-2520=52802020年可申請綜合所得退稅額=9480-5280=4200
3.位于北京市西城區的楊氏房地產開發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 稅人,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銷售業務。2020年12月發生如下業務: (1)12月3日現房銷售取得售房款,含稅開票收入為45 000萬元,本項目可供銷售總面積為60 000平方米(其中未單獨作價結算的配套公共設施建筑面積10 000平方米),本月銷售建筑面積為20 000平方米,該項目支付土地出讓金20 000萬元, 并取得符合規定的有效憑證。 (2)12月13日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房屋,收到預收賬款 44 000萬元 其中答案 企業當月增值稅應納稅額=3 055.05+82.57+0.95-270-18+380.95=3 231.52(萬元) 企業應向總部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 =3 231.52-10.62-0.95-1 211.01=2 008.94(萬元) 問題 這道題為什么在第⑧問計算當月增值稅應納額時不將第②問的預交額1211.01算在內,而第⑨問又把第②問的預交減掉了
案例一:一位工薪人員在2018年7月準備購買自用第一套住房,當時他有存款30萬元,股票基金等12萬元。擬購的房屋面積90平米,單價12000元/平米。他計劃采用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此房屋,計劃首付20%,其余80%貸款20年還清。該位工薪人員的月工資收入為9000元,每月可拿出5000元歸還貸款。提示:2018年,貸款期限5年以上商業貸款基準利率是4.90%,受限購限貸政策的影響,各地銀行對首套房貸款利率調整力度不同,但是要注意就是不同銀行可以根據銀行自身情況及申請貸款人的個人征信情況來進行考慮的。全國首套房平均利率為5.38%,利率普遍上浮5%-20%。二套房貸款利率普遍上浮10%-30%。同期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為3.25%,二套房貸款利率普遍上浮10%。按揭貸款的方式可以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或者等額本息還款兩種方式。1、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如果買了房子租掉,那就用房產稅的從組計征,還要再交房產稅,那這部分房產,那個房地產稅,還要再交嗎
這個需要繳納的哦
老師的意思是, 需要繳納房地產稅的房產, 如果進行租掉,那就,再另外再加房產稅,也就是說房地產稅和房產稅兩個稅,一起征
這個只征收一個就行了
那如果征過房地產稅的房子,租掉,房產稅還要交嗎
要的 這個要以租計征的哦